崔世安委任第四届澳门特区行政会11名委员

12.12.2014  00:01

  澳门特区行政会11日公布,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行政长官崔世安已完成第四届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会委员的委任工作。有关的行政命令将于本月20日公布,11名行政会委员将于同日宣誓就职。

  受邀将出任行政会委员的11人分别是:陈海帆(女)、梁庆庭、廖泽云、马有礼、欧安利、郑志强、陈明金、何雪卿(女)、黄如楷、林金城、陈泽武。

  行政会是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其职能是在行政长官作出重要决策、向立法会提交法案、制定行政法规和解散立法会等事项前发表意见。行政会委员由行政长官从特区政府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

  行政会表示,行政长官崔世安深信所委任的委员均能根据《基本法》的规定,尽忠职守,廉洁奉公,积极推动“一国两制”的落实,竭诚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服务。

  此前,根据崔世安的提名,中央政府已于11月30日任命了澳门特区第四届政府主要官员和检察长。获得连任的行政长官崔世安及特区第四届政府主要官员和检察长也将于12月20日宣誓就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