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控烟法》将於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卫生局欢迎场所管理人索取新禁烟标志及宣传海报 

29.12.2017  03:32

经第9/2017号法律修改的第5/2011号法律《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将於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新控烟法》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扩大禁止吸烟範围,除机场及娱乐场可设吸烟室外,所有室内公众场所全面禁烟;此外,巴士站及的士站十米範围内亦不准吸烟;电子烟将纳入规管範围,除了不准售卖,以及不得进行广告促销外,在禁止吸烟地点吸食电子烟亦属违法;法律生效後,烟草制品亦不得公开展示;娱乐场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而违法吸烟罚款最高金额亦将由现时澳门币600元调升至澳门币1500元,其他违法行为罚款金额亦大幅度调升。有关修订致力降低烟草制品及电子烟在本澳的使用,保护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免受烟草危害,以减低市民因烟草导致的疾病或死亡。

卫生局呼吁全澳市民配合支持,有关实体及场所管理人必须在禁止吸烟地点的显眼处张贴经行政法规核准的标志,以及更新旧的禁烟标志及海报。有关禁烟标志、宣传海报及单张可到预防及控制吸烟办公室、各社区卫生中心、控烟资源中心、药物事务厅及牌照科索取,查询热线︰28556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