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只豁免佩戴口罩评估考试已接受预约

19.08.2016  13:32

动物保护法》规定,体重二十三公斤或以上的犬只,外出时须由成年人伴同及佩戴口罩,但饲主可向民政总署申请,让犬只接受评估考试,通过评估考试及获民署许可后,相关犬只于公共地方及分层建筑物共同部分走动时可豁免佩戴口罩;现时有关犬只豁免佩戴口罩评估考试已接受预约。

根据《动物保护法》第十一条六款的规定,二十三公斤或以上犬只豁免佩戴口罩的评估的标准,主要包括犬只的品种、服从性和攻击性。民署采用的犬只豁免佩戴口罩评估考试的内容由动物行为学专家编制,并遵照《动物保护法》所订定的要求,设定科学、客观的评量标准,测试犬只是否具攻击性、饲主对犬只的控制能力及犬只的服从性,并由专业受训人员担任评估员。

评估考试分四部分,第一部分问卷调查及第二部分的静态观察不作计分,但有关的资料及观察结果将有助评估员初步了解犬只与饲主的基本情况。第三部分为犬只性情测试,该测试是根据国际常用的犬只性情及攻击性测试而设计,评估员会对犬只作出包括凝视、背部抚摸、敏感度、口鼻部分的控制、轻拍头部共五项的视觉及触觉测试,每一项目重覆三次,测试犬只对各类刺激的耐受程度及行为表现,以评估其基本性情及攻击性。每一项目均有独立的评分准则,一分为最佳,即犬只整体表现放松、不抗拒,五分为最差,即犬只表现出明显的攻击行为。若五项目总分介乎于二十一至二十五分,表示犬只的性情较为易怒,可预见犬只出现攻击行为的可能性较高,视为不通过测试。第四部分为情境反应测试,犬只在饲主牵引下,在与陌生人相遇、与陌生人及某些未接触过的带轮物件相遇、与其他犬只接触、与牵著犬散步的陌生人相遇共四种不同的情境下,观察犬只对外部干扰的行为表现及对饲主指令的回应,以评估饲主对犬只的控制能力及犬只服从性。在过程中,若接受评估的犬只对陌生人或其他犬只表现出攻击行为,将被评为不通过测试。若接受评估的犬只未能通过第三或第四部分测试,均视作不通过犬只豁免佩戴口罩评估考试。

犬只完成并通过评估考试,民署会为犬只发出一枚绿色的狗牌,以兹识别,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而不通过评估考试的犬只亦可在四个月后,再次报名参加,应考次数没有限制。现时犬只豁免佩戴口罩评估考试正接受预约,饲主可致电民署市民服务热线2833 7676或亲临澳门市政狗房预约。如有疑问亦可浏览澳门动物卫生监督网 https://www.iacm.gov.mo/canil/c/animalslaw/detail.aspx ,网页亦上载了有关犬只性情模拟测试的视频,供饲主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