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澳门消费者 到珠海购置商品房应从六个面来预先保障权益 

08.09.2015  19:30

本地居民在内地邻近本澳的城市置业有增加趋势,由於本地居民在内地置业时对当地监管房地产市场的法规、运作以至可能存在的各种陷阱或会欠缺一定的认识,珠海市消委会有见及此,并为履行珠澳消委会合作协议,双方相互通报维权讯息,做好保障彼此居民消费权益的工作,该会特向本澳消委会发出“澳门消费者到珠海购房之消费提示”,以预防或降低本澳居民在当地置业的风险。

珠海市消委会发出的“消费提示”,从六个方面来提醒澳门消费者如有计划在当地购买商品房时须注意的事宜:

一、理性对待广告宣传,尤其“起价”的可信度最不可信。

澳门的消费者在珠海市购房时要注意广告存在的陷阱,关於虚假的广告宣传一般在两个方面:1、周边设施,例如对周边的学校、银行、医院、商场等设施的承诺,这些往往不是开发商所能够解决的问题,最好不要轻易相信;2、价格,房地产商在促销时,往往价格名头繁多,比如“起价”、“均价”、“优惠价”等等。其中“起价”最不可信,这通常是指整栋住宅楼中楼层、朝向、户型最差的那套房。

二、买预售房要注意哪些资料?“五证”和“两书”不可缺。

如果购买的不是现房,而是预售房,珠海市消委会的消费提示中,建议消费者在挑选楼盘时应详细查验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的 “五证”和“两书”。“两书”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些证书缺一不可,否则发展商无权售房。

三、注意查验工程品质,房产商资料可判断楼房品质。

如果购买是现房,一定要注意查验楼房品质。首先要看房产商用的是哪一家施工单位,如果是正规的大公司,楼房品质就有保证;二是要查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住宅品质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物业管理方案。

如住宅属於严重结构问题,则购房人有权退房,如住宅属於一般性质问题,则房产商有返修、保修的义务。

四、仔细阅读交易合同,应由律师审核合同条文。

珠海市消委会指出,签订一份严谨的购房合同,可以帮助消费者避免很多风险。第一,按《商品房购销合同示範文本》签订;第二,要对所签条款逐条推敲,文字表达要准确,不能模棱两可;第三,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明交房的年、月、日时间,并要注明的延期责任。购房合同纠纷中,最常见的是延期交房问题。消费者如有条件,最好在合同文本签订前请专家或律师审核。

五、提防建筑面积“缩水”,注意各项面积的误差问题。

按内地规定,在购房合同中不仅要标明建筑面积和分摊面积,还要标明分摊部位的名称和分摊系数。购买现房,可按实测面积填写,但应注明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面积。

购买期房时(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应考虑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根据国家规定,由房地产主管机构认定具有测绘资格的房屋测量机构,主要依据施工图纸、实地考察和国家测量规範对尚未施工或竣工的房屋面积进行一个预先测量计算出面积,是开发商进行合法销售的面积依据。)的误差问题。

六、消费者有权选择适合的物管公司,保障小业主的合理权益。

业主有选择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有确定物业管理方式的权利;查清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範围和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等,以保证购房人入住後水、电、气供应,安保、邮政、通讯、房屋维修、公用设施等服务到位。

消费者在珠海市购买商品房时,如有任何疑问或一旦出现争议,可向消委会查询,该会将透过与珠海市消委会的合作协议,将消费者的问题尽快转珠海市消委会,向消费者提供适时的协助。

消委会查询电话:8988 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