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户型经屋申请电脑随机抽号得出申请人排序名单
2013年12月18日政府公报第51期第2组所刊登的有关开展取得经济房屋一般性申请,属多户型经济房屋申请的电脑随机抽号仪式今(5)日在房屋局大楼举行,由於申请表达42,699份,排序名单编印及张贴需时,房屋局明(6)日凌晨零时起开放24小时经屋排序查询专线(2835 6288),及房屋局网上查询系统(www.ihm.gov.mo)供申请人查询抽号排序结果;申请人亦可於10月6至20日到房屋局青洲及离岛办事处等八个指定地点查阅排序名单。
依法进行电脑随机抽号
“多户型经济房屋申请的电脑随机抽号仪式”今日下午4时在房屋局大楼举行,八位抽号嘉宾分别是公共房屋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暨立法议员萧志伟、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理事长吴小丽、澳门工会联合总会副理事长陈志明、澳门妇女联合总会副理事长袁小菱、民众建澳联盟理事长陈德胜、澳门明爱总干事潘志明、公屋委委员暨澳门核数师会计师公会会长梁金泉、公屋委委员暨澳门银行公会常务理事郑永辉。
房屋局於2013年12月18日至2014年3月17日接受多户型经屋申请,共收到42,699份申请,经初步审查後,获接纳申请有38,806份,当中18,994份申请为核心家团,4,490份申请为非核心家团,15,322份申请为个人申请人。被取消资格的申请有3,893份,当中,1,717份为核心家团,499份为非核心家团,1,628份为个人申请人,另外49份因不符合家团的规定或没有在申请表内申报亲属关系而未能分组。被取消资格的原因包括:家团代表未满18岁、家团代表并非澳门永久性居民、申请人在多於一份申请表上出现、不符合每月收入或资产净值的限额、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填补文件上的缺漏或自行放弃申请等。
第11/2015号法律《修改第10/2011号法律〈经济房屋法〉》已於8月18日生效,申请表的审批程序改为“先初审、後抽签,再实质审查”,该法律规定经初步审查获接纳的申请人及被取消资格的申请人按组别的优先次序排列如下:核心家团、非核心家团及个人申请人;同时,每一组别内再次排序,尤其考虑家团成员中有长者或残疾人士。在排序後名次相同的情况下进行电脑随机抽号。
於仪式上,八位嘉宾以人手方式顺序在各自的抽号箱中,从0至9号的数字中抽出一个号码,以组成8个数字之啓动码,现场抽出之啓动码,随即输入电脑啓动电脑程式,以对象为42,699个申请家团进行电脑随机抽号排序,得出申请人排序名单。
24小时经屋排序查询专线
因应申请表达42,699份,排序名单需时编印及张贴,房屋局将於明(6)日凌晨零时起开放24小时语音电话(2835 6288)及房屋局网上系统(www.ihm.gov.mo),供申请人查询其排序结果;上午9时起开放局内停车场供查阅张贴之名单,张贴期连续15天,至10月20日(周六、日房屋局停车场照常开放),开放时间为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周五至下午5时30分。此外,房屋局离岛办事处、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之房屋事务柜檯,以及街总、工联、妇联、明爱、民建联之指定地点(详见附表)亦会设置该名单副本供申请人查阅。
该名单除列明申请表编号、申请人中、葡文姓名、所属组别、排序名次及申请状态外,亦会列明被取消资格的原因。申请人排序名单会按申请表编号由小至大排列,方便申请人查阅。倘申请人对该名单有异议,可提起司法上诉,但该司法上诉不具中止效力。
倘作虚假声明,将被取消资格
张贴期结束後,房屋局将按申请人排序名单次序及是次2013期多户型经屋申请可供分配的1,900个单位,分批次向初步审查获接纳的申请人发出甄选公函,要求申请人在30日内向房屋局提交甄选时所需的文件及资料,倘申请人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局方将进行取消申请人资格的除名听证法律程序。
於分配房屋时,局方亦会逐一对获甄选的申请人进行实质审查,包括审查申请人及成员是否符合要件、家团成员的关系、是否持有物业及有否登记於经屋及四厘补贴的家团内等。倘获甄选的取得人於实质审查中发现不符合资格,或在申请过程中作虚假声明或使用任何欺诈手段,局方将进行取消获甄选的取得人资格的法律程序。因作虚假声明或使用欺诈手段曾被取消申请资格的申请人在两年内不得参加经济房屋申请,且须承担倘有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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