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会爆炸存死亡风险 卫生局呼吁切勿尝试 

30.05.2018  05:29

就近期外电报导本月初美国佛罗里达州发生一例吸烟者在吸食电子烟期间,电子烟突然爆炸致一名38岁男子当场死亡事件,卫生局表示关注,并重申,电子烟对人体构成安全和健康风险,呼吁大众切勿尝试。

根据今年1月1日实施经修订的第5/2011号法律《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任何“以烟嘴方式吸入含有或不含尼古丁的气雾产品,或任何这种产品的组成部份,包括烟弹、储存匣及不具有烟弹或储存匣的装置”皆被界定为“电子烟”,并已纳入规管範围。目前,本澳已禁止售卖电子烟,亦限制电子烟广告及促销行为,而在特定禁止吸烟地点吸食电子烟亦属违法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加热非燃烧类烟草制品(如IQOS)具法律对电子烟定义的相同结构特徵,亦符合本澳电子烟的定义,故同样受到有关法例监管。

电子烟的流行令人担忧

世界卫生组织指出,电子烟的使用正迅速发展,情况令人担忧。全球电子烟的市场规模逐年扩大,而电子烟在青少年间亦日趋流行。在2015年,美国初中、高中学生中,估计有300万人使用电子烟,160万人使用卷烟,显示他们在烟草产品的选择上,电子烟逐步替代卷烟。根据《澳门青少年烟草使用调查2015》,关於澳门13至15岁青少年过去30天内曾使用之烟草产品之使用率,卷烟为2.7%、电子烟为2.6%,反映在本澳青少年当中,电子烟的使用情况同样值得关注。

惯用误导失实手法 诱使青少年尝试

电子烟供应商为增加消费客源,尤其针对青少年及不吸烟人士,部分电子烟会被设计成玩具或糖果造型,并标明富含各种各样的味道,以驱使诱导消费者。往往更以“健康有趣”、“清洁卫生”、“全新体验”、“潮流之选”等推销字眼误导消费者;甚至以“更少危害”掩盖其潜在安全及健康风险。事实上,电子烟并非仅仅吸入水蒸气或气雾;电子烟溶液或制剂中成份构成复杂,其中尼古丁、丙二醇、甲醛或乙醛、二甘醇、可丁宁、毒藜硷、亚硝胺等物质会对健康构成风险。电子烟所产生的气雾(一手或二手气溶胶)部分含有有毒物质(如乙二醛、甲醛等)及重金属(铅、铬和镍等)、1,2-丙二醇、某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尼古丁等物质;这些物质亦可能对使用者及其他人造成健康危害。

近年,烟草业界为维持及推广烟草消费,推出如加热非燃烧的烟草制品等新型烟草制品,并通过营销手法及新颖包装,把该产品塑造为新一代的电子烟草,尤其针对青年人及有意戒烟人士。但事实上该等产品不单美化吸烟行为,更鼓励不良健康习惯。此外,世卫指出,使用任何烟草制品,包括加热非燃烧烟草制品都是有害的,另根据瑞士一项研究指出,在加热非燃烧烟草制品IQOS的专用烟支所释出的主流气雾中,仍然可以检测到传统卷烟释出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多环芳香烃碳氢化合物(PAHs)、一氧化碳等有害物质。

电子烟不是有效的戒烟工具

部分电子烟生产商声称使用其产品比使用卷烟的危害更少更安全,或以帮助吸烟人士戒烟为名,吸引不吸烟人士或有意欲戒烟者转用电子烟;世界卫生组织指出现时还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电子烟能有效帮助吸烟人士戒烟;而且,世卫指出,从未吸烟的未成年人使用电子烟,会使其开始吸烟的可能性增加至少一倍。电子烟能成为青少年使用烟草产品的门槛,增加未来吸食传统烟草的机会。此外,由於大部份电子烟内藏电池,近年世界各地曾发生多起电子烟爆炸并引致使用者受伤之事件,可见电子烟的危害不容忽视。

卫生局强调,电子烟与传统烟草同样存在有损人体健康的有害物质;而且电子烟并不属於被认可及安全的戒烟方法;青少年使用电子烟,未来转为吸食卷烟的机会大增;而且大部份电子烟内藏电池,具潜在爆炸风险,可造成严重伤害,市民切勿尝试。

卫生局重申,如遇违法案例,执法人员定必检控;市民亦应尽公民责任,检举违法情况,提供具体资料,以便执法人员保密处理及跟进,控烟及举报热线:28556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