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科大法学院“法律实践教学中心”揭牌
2016年11月29日,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律实践教学中心”揭牌,致力推动两岸四地的法律教育,培养学生实践法律的能力。
“法律实践教学中心”为法学院开展实践教学、专题研究及提供社会服务的平台,着力于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技能,为拓展法学院与业界之交流与合作,为参与推动法学教育发展和法治社会建设发挥作用。
澳科大庞川副校长、法学院曾华群院长、方泉执行副院长、易在成主任及来自两岸四地的法官和律师出席了本次活动。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教授亦有出席,并担任揭牌仪式的观礼嘉宾及论坛评议人。
庞川副校长(右)和曾华群院长(左)为中心揭牌
庞副校长致辞时表示法学作为应用性的社会科学,不管是专业教学还是学术研究都要求理论与实务的结合。通过各种形式设立法律实践教学平台是当今世界各地法学院的普遍做法。其意义在于加强法学院学生专业理论学习与法律实务操作的有机结合,深化跨学科和创新性科学研究,拓宽地区及国际间教学和研究合作领域。
庞川副校长为中心致辞
“法律实践教学中心”主任、法学院执行副院长方泉教授在致辞中表示,对于法学院教育来说,在课堂理论教学之外,通过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应用法律的能力同样重要。中心现已与多家律师事务所、司法机关签署合作协议,将开展案例教学、学生实习、就业、项目研究、学术活动等合作项目。
方泉教授作为中心主任致辞
方泉教授向以下这些机构的资深人士颁发高级顾问和高级导师聘书: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北京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台北合胜国际法律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广东众大律师事务所、广东正澳律师事务所、深圳海问律师事务所等。
法学院法律实践教学中心与多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签署了合作协议。当日出席揭牌仪式的律所有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北京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台北合胜国际法律事务所、广东众大律师事务所。中心副主任易在成副教授向协议律所代表致送了“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实习基地”铭牌。
中心高级顾问崔峰律师在讲话中表达了对中心成立的支持与祝贺,强调了实践在法学教育中的重要性,并肯定了法学院成立法律实践教学中心的意义。
当日同场举办2016-2017学年第二场“十字门”法学论坛。此次论坛的主题是“司法改革背景下跨域私法争议解决的理论与实践”。由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崔峰律师、珠海横琴新区法院审管办主任兼司改办主任李磊明法官,广东众大律师事务所主任蔡翀律师担任发言人。由中国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教授担任评议人。三位报告人围绕主题,分别报告了横琴法院司法改革经验、跨域私法争议解决方式的扩展及跨域私法争议诉讼解决中的问题及建议。梁慧星教授对三位报告人的报告进行了精彩点评,提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并对澳科大法学院及实践教学中心发展表达了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