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执行处吁速清缴交通违例罚款
06.03.2018 14:21
本文来源: 新闻局
2018年度行车税缴纳期限至4月3日,财政局税务执行处提醒车主,须清缴交通违例罚款。倘要查明是否仍有未清缴之交通违例罚款,可使用设於公共部门/社团之自助服务机,读取是否有欠款记录,倘有欠款或已收到催徵传召书,应尽快前往位於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至640号龙成大厦地下税务执行处清缴,否则,将无法缴纳今年车辆的行车税。
税务执行处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 - 9:00 至 19:00
星期五 - 9:00 至 18:45
财政局龙成收纳处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 - 9:00 至 18:00
星期五 - 9:00 至 17:45
本文来源: 新闻局
06.03.2018 14:21
尚未缴纳车辆使用牌照税的车主可於本年4月3日前到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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