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澳举行养老保障合作交流会议 

08.06.2015  12:28

  为落实《粤澳养老保障合作协议书》的内容及促进两地合作,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称“省厅”)及属下部门人员於上月20日来澳与社会保障基金举行合作交流会议,双方就今年3月起开展的两地在生证明协查工作交换意见,并就珠澳养老保障衔接的问题进行探讨。

为方便粤澳两地的给付受领人办理在生证明,社保基金与广东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达成协议,由今年3月起互为异地协查机构,协助居於广东省内的澳门养老金或残疾金受益人以及在广东省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但现居於澳门的人员办理在生证明。根据资料,现有近600位领取社保养老金的受益人居於广东省内,其中珠海及中山市占大多数,在生证明两地协查相信可为有关人士带来方便。

另外,鑑於粤澳两地的社保政策存在较大差异,双方在养老保障衔接问题上的共识是按照两地现有的法律以珠海作为试点,以平等协商、互惠互利,保护两地流动就业人员的社保权益,有利於两地经贸往来与人员流动为原则进行讨论。

会上粤澳双方亦同意日後加强在劳动权益保护、就业创业促进、职业资格鉴定及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沟通和合作。

出席会议的澳方代表包括:社会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叶炳权、副主席陈宝云、劳工事务局局长黄志雄、人力资源办公室副主任陈元童、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厅厅长杨婉丽、经济局会展业及产业发展厅厅长陈咏达、劳工事务局研究及资讯厅厅长戴冰等。粤方代表包括: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林应武、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委副书记郭伍毅、港澳办事务办公室社会处处长何勉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流合作处处长邱根林、养老保险处调研员戴由武、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