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澳举行水上交通安全及航道管理第三次联席会议 

20.05.2018  13:59

粤澳双方日前於汕头就水上交通安全及航道管理工作进行了第三次联席会议。会议上讨论了海上搜救合作协议与防污应急计划的修订、海事人员培训交流、海事意外调查合作、船舶防颱风合作等相关议题,加强保障海事安全。

贯彻落实合作安排 加强海事沟通合作

爲做好澳门特区海域内的海上交通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与特区政府於2016年签署了“合作安排”。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和澳门海事及水务局作爲联络单位,已分别於2016年及2017年举行了两次联席工作会议,协调海上交通和航道管理的事宜。

海事及水务局局长黄穗文与相关主管人员日前前往潮州汕头参与会议,获广东海事局局长陈毕伍的热情接待。黄穗文表示粤澳两地海事部门在不同层面的交流合作都得到良好进展并取得实际的成效,包括开展海事技术交流培训,制定粤澳游艇自由行的实施细则,建立海上事故安全调查联络及通报机制等,有效提高了粤澳应对海事管理挑战的能力。陈毕伍亦表示,粤澳在海事方面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共同致力维护珠江口的海上交通安全,粤方将一如既往为澳方的工作提供支持,希望两地未来能进一步加强在海事管理方面的沟通和交流。

完善搜救应急计划 加强海事技术交流

会议上双方讨论了《粤澳海上搜救合作协议》以及《珠江口区域海上船舶污染应急计画》的修订工作。因应海事环境和通航模式的变化,有需要对搜救协议和防污计划的内容作出完善和适当的更新,加强双方合作应对海上意外及处理船舶污染事故的能力。

澳方定期派出海事範畴的工作人员及海上交通控制员,到内地参加专业的培训。澳门海事局的首批人员已於上月前往广东海事局进行辖区水域巡航监管、海事现场执法、海事调查和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值班等海事业务培训,有助提高海事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水平。双方未来将进一步加强海事人员培训方面的交流。

另外,就海事意外调查合作方面,经两地初步探讨後,现时粤方已有8名海事调查人员列入澳方海事调查专家库,如有需要澳方可向粤方的专家寻求技术支援。双方将探讨及深化粤澳海事调查合作,并以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为目标。

双方会进一步加强船舶防颱的预警、通报、防颱安全监督等方面的工作,而澳方已完成内港锚地的疏濬,以便船只锚泊避风。粤方亦分享了船舶防颱的相关经验。

联席会议顺理海事管理合作

会议上,双方亦讨论了加强珠江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课题研究、粤澳区界航道上的航标设置标准一致的可行性、内地海运危险品船舶通报及过境等事宜。

随着《水上交通合作安排》的落实,两地的海事方面的合作越趋紧密,粤澳双方认同联席会议和联络机制有助两地共同应对现时海事管理方面的挑战。双方并期望未来继续讨论各项海事合作的议题,加强交流合作,提高两地的海事管理效能和水平,确保两地航道互连互通,以及加强保障海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