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地大街休憩区四月二十五日起停止开放

18.04.2016  20:43

因应营地大街休憩区地段之业权人决定收回土地作其他用途及发展,有关借用合同将于四月三十日终止。民政总署须对有关地段(营地大街22、24、及26号;草堆街90、92及94号;小新巷21、23、25、27、29、41、41-A及41-B号)进行回复原貌之工程,故营地大街休憩区将于四月二十五日起停止对外开放,敬请市民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