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崔世安探望路环玛大肋纳安老院长者
行政长官崔世安今(25)日下午联同主责协调逸园处理格力犬安置的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民政总署管委会主席戴祖义,前往路环玛大肋纳安老院探望长者,表达中秋节日问候,关心长者们的生活情况以及院舍对逸园在相邻私人地段安置格力犬的忧虑。
行政长官一行下午3时多抵达玛大肋纳安老院,与长者和家属们,以及院舍负责人亲切握手交谈和合照,听取院舍叶修女和同事们反映长者对相邻格力犬安置场所的意见和忧虑,主要是长者们担心噪音影响作息和环境卫生问题。修女们、长者和家属均欢迎行政长官来探望,感谢长官关心他们的诉求。
行政长官表示,收到院舍和长者们的信函,因此特意来探望。他指出,长者最重要是可以在熟悉的环境安享晚年,该院舍具备很好的环境,特区政府承诺,会尽力保护和照顾长者,不会让逸园的格力犬安置场所可能造成的噪音和环境卫生问题,影响长者们的正常生活作息。根据民署的报告,该署和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会依法行使职权,加强监管,倘发现或收到举报格力犬安置场所存在违规的情况,定会依法处理和执罚。
政府补充,对於作为私人企业并作为格力犬饲主的逸园,如何依法妥善安置格力犬,政府过去一段时间始终本着爱护动物为出发点,早已设有跨司跨部门机制跟进处理事件,其中包括相关职能的行政法务司、经济财政司和运输工务司一直互相配合,多方斡旋和协调,考虑多个处理方案,目的是督促逸园克尽作为格力犬饲主应负的责任和企业的社会责任。
同行的陈海帆和戴祖义分别向修女们解说,作为饲主的逸园,有义务及责任妥善安置格力犬,也必须依法为犬只提供适当的饲养条件及合适的管理,这些责任不应由社会承担,更不应以公共土地资源解决私人企业的问题。在院舍相邻的是私人地段,政府部门依法对逸园提出的建设申请进行审批。民署作为《动物保护法》的执行部门,定会监察和督促逸园履行犬只饲主的责任,并将严格按照《动物保护法》的规定执罚。民署也会督促逸园与院舍和长者家属沟通。同时,政府各职能部门将按法律赋予的权限及职责,对逸园的格力犬安置场所作出监管及执法。
随同探访的还包括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柯岚和民署管委会委员吴秀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