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订定太阳能上网电价推动光伏发展
《太阳能光伏并网安全和安装规章》已於上月26日正式生效。规章主要规範在公共或私人建筑物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关设备,订定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直接或经配电系统与公共电网连接的应遵安全技术条件,以及在建筑物安装光伏系统的要件。
为进一步推动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的应用,政府已订定上网电价制度,鼓励投资者安装光伏系统。随着法规及上网电价的生效和实施,将更便利及吸引市民申请安装太阳能光伏及并网,有助推动太阳能光伏发电在澳门的应用。
此外,为帮助市民了解法规内容和申请程序,能源办已制作了宣传单张及网页,供市民参考,详细情况可到﹕http://gdse.gov.mo/solar 浏览。
《太阳能光伏并网安全和安装规章》由能源业发展办公室研究和草拟,行政会於去年10月核准通过。法规订定,土地工务运输局负责接收申请、核准申请和监管执行,而电力公司负责监察光伏并网对公共电网的影响,如光伏并网符合法规的技术条件,电力公司不得拒绝接收由光伏系统生产的电力。
太阳能具有清洁和安全的特性,且源源不绝,在传统化石能源面临短缺和排放问题的制约下,太阳能近年成为世界各国积极开发的新能源,尤其是太阳能光伏发电,随着光伏发电技术的日趋成熟,应用日渐普及,成本也越具竞争性,令太阳能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本澳虽然缺乏传统的能源资源,但在太阳能资源方面每年有太阳总辐射量5000MJ/m2,属於第三类可利用区域,具有较高的开发利用价值。因此,配合特区政府推动环保和节约能源、寻找洁净和安全替代能源的政策,以及确保公共电网的安全稳定,规範光伏系统并网时的电能质量,安装要求和技术条件等,制定了太阳能的法规。
考虑到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成本仍然高於传统的发电方式,具有初始成本高、回本期长的问题,为此,随着法规的实施,政府同期研究、参考国际上较多地区采用且较有效的鼓励措施,订定了上网电价鼓励措施,以解决投资光伏发电初始成本高、难回本的问题。参考国际上通常的做法,规範电力公司与光伏系统安装者签订长达20年的光伏电力收购合同,让投资者可在合理时期内回本,以鼓励安装光伏系统。因应澳门的实际情况,为推动不同大小规模的光伏系统,订定按照系统安装容量的大小订定三级别的上网电价(详见下表一),较大安装容量的上网电价较低,反之则然。
一般而言,第I级安装容量可覆盖的建筑物类型为一般低层楼宇、部份中高层住宅,第II级为较大面积如部份高层住宅、商业大厦、工业大厦、中型酒店等,第III级为大面积空间如大型酒店、体育馆、公共建筑等。
表一: 按20年收购期,不同太阳能光伏并网系统安装容量的上网电价
(* 请参阅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