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氹隧道超速系统运作4日录逾六百宗超速记录 政府吁驾驶者注意行车速度安全驾驶勿以身试法
15.01.2015 18:23
本文来源: 新闻局
来源: www.gcs.gov.mo
设於横琴隧道及路氹连贯公路圆形地下层隧道的超速侦测系统已於本月9日正式投入运作,根据资料显示,系统运作首4日,路氹连贯公路圆形地下层隧道的超速侦测系统共录得逾600宗超速记录,显示该道路的超速情况较为严重,而横琴隧道的超速侦测系统则录得1宗超速记录。交通事务局与治安警察局提醒,按照现行法例,驾驶者违反速度限制可被科处罚款600元至10,000元,累犯者更可被科处两倍罚款及停牌,呼吁驾驶者切勿以身试法。
因应横琴隧道与路氹连贯公路圆形地下层隧道开放使用,为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遏止超速违规行为,交通事务局已於上述隧道安装超速侦测系统,并经交通高等委员会审议通过於本月9日起正式投入使用。倘若车辆超速行驶,系统会即时进行现场拍照,详细记录车辆的超速时间、超速地点、车牌号码及当时的行驶速度,并将资料回传至治安警察局的监控中心,有关部门会根据资料对违规者进行检控。
根据资料显示,直至本月12日,即系统运作4日以来,横琴隧道的超速侦测系统录得1宗超速记录,而路氹连贯公路圆形地下层隧道的超速侦测系统则录得逾600宗超速纪录,即平均每日约有150宗超速违规记录,情况较为严重。
超速可被罚款600至10,000元
现时,横琴隧道限速为每小时50公里,路氹连贯公路圆形地下层隧道的限速则为每小时60公里,交通事务局及治安警察局提醒,按照现行法例,驾驶者违反速度限制可被科处罚款600元至10,000元;如属累犯者,更可被科处两倍罚款及停牌1个月至3年,呼吁驾驶者注意行车速度,安全驾驶,切勿以身试法。
本文来源: 新闻局
15.01.2015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