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轨交通系统法2月13日起公开谘询 

14.02.2017  01:02

运输基建办公室联同交通事务局由即日起,就《轻轨交通系统法》法案开展为期60日的公众谘询;政府期望市民能够积极参与并提出意见,共同为澳门轻轨交通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

轻轨是澳门首个大型集体运输系统,每天载运大量乘客,因此,对於负责轻轨系统安全的公共机构、运营者、乘客及公众所应遵守的安全规範及要求必须相当严谨。鉴於本澳现行法例中并未有针对轻轨交通作出规範,为配合未来的通车安排,必须於投入运营前订定一套轻轨交通系统的法律制度。

为此,经参考不同国家及地区的经验,以及社会各界的持续参与,政府现已初步完成《轻轨交通系统法》法案的草拟工作,并由即日起谘询公众意见。法案主要内容包括轻轨系统运营管理、运营者的责任及义务、乘客及公众的责任及义务、运输凭证及票价制度、运营安全及运营时发生的意外事故调查等。

是次公众谘询将由2月13日至4月13日期间进行,市民除了可亲临运输基建办公室或交通事务局索取谘询文本,亦可於两部门网页下载 (www.dsat.gov.mo / http://www.git.gov.mo )。倘市民对法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邮寄至澳门罗保博士街1-3号国际银行大厦26楼运输基建办公室/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交通事务局;或透过传真:2881 3260 / 2875 0626和电邮:[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发送意见。另外,政府亦设立专线8506 6191,市民可透过语音留言系统提供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