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澳基会严按制度程序对暨大作资助 

11.05.2016  17:49

行政长官崔世安今(11)日表示,根据制度,行政长官会出任澳门基金会信托委员会主席、以及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属下两所大学即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的副董事长,但相关的所有职位均没有报酬,也没有收受任何利益。对於资助暨南大学,澳门基金会完全是按既定制度和程序处理。

崔世安早上出席“五年规划”草案文本意见收集会选举委员会委员专场前接受传媒访问,谈到澳基会资助暨大1亿元人民币作为校园建设经费一事,他表示,回归前澳门高等教育发展未如今天蓬勃,暨南大学长期关心支持澳门的高等教育,为澳门人才培训做了大量工作,多年来为本澳培养的2万多名学生,在各行各业均为本澳作出不少努力和贡献。正如医疗方面,无论在公、私营医疗机构,超过一半人员就是毕业於暨大。现在仍有1,900多名澳门学生在暨大就读,每年平均有300多澳人升读暨大。就此,社会上亦有不少意见支持特区政府资助该校。他强调在听取不同意见後,一定会带到澳基会的信托委员会会议上讨论。

他续指,根据制度,行政长官兼任澳门基金会信托委员会主席;同时,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属下的两所大学即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亦会邀请行政长官出任副董事长。他强调,无论是基金会或两所大学的职务,都没有报酬,也不涉及任何利益。

崔世安表示,澳基会处理任何申请都有既定制度,行政管理委员会处理日常预算,而高於50万元的申请就会交由信托委员会处理;信托委员会作出的是集体决定,非由个人或主席去作决定。同时,基金会也有完善的迴避和申报制度。

对於星期日有组织准备发起游行反对特区政府资助暨大,崔世安表示尊重澳门居民的言论、集会和游行自由,但须注意安全和守法。过去5年有过不少游行,绝大部分都是理性、和平、安全地进行。他指出,无论其本人或政府部门皆乐意接受批评和听取意见,也希望大家明白,在资助暨大一事上他虽然具有3个身份,但绝不会“左边交右邉,右边交左边”,并重申自己无权也不想做这些事情,所有公营机构做事都要依法依规。

另外,崔世安又提及修订《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涉及政治制度的改变,中央有啓动权和决定权,因此特区政府必须得到中央同意;本次修法的谘询方向,是充分考虑了上次经政改五步曲後,第五届立法会和第四届行政长官选举所达到的预期效果,以及其後选管会的报告,并经谘询廉政专员意见而定出的。崔世安希望市民对谘询方案多提意见。

  政府正就“五年规划”收集意见,对此崔世安表示,政府除了为特定机构和社团举行专场外,认为公众的意见也同样重要,故决定会在两个月期间向公众进行意见收集。



视频:【新闻局】行政长官崔世安谈澳门基金会资助暨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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