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须全面检讨和修订市政条例

30.10.2015  16:22

  澳门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29日表示,就廉政公署早前发出有关修订市政条例之意见,相关部门已完成了修订提案,相信很快就能修改市政条例中的有关部份。

  陈海帆下午出席活动後接受传媒访问时指出,市政条例是比较陈旧的法律,有需要作全面检讨和修订,工程甚大,需要一定时间去分析,才能定出全面修法的时间表。她举例指,市政条例关於马车使用街道,以及街市500米范围内不能售卖鲜肉等规定和内容,都有需要修改,或考虑废除有关条文。

  被问及法律清理方面,她表示,政府持续进行法律清理的工作,包括与立法会商议,考虑采用一篮子的方式以废止多项法例;对於在回归前颁布、现时仍生效的约700项法律和法令,则需要时间判定,并须分开范畴去处理,她相信难以在短期内完成。

  她续指,对於回归後颁布的法律法规,亦要时间判定有哪些需检讨和修订,工程不小,未来适时才能公布相关的工作时间表。相关的计划均已纳入立法统筹工作中,要逐步实施。

  关於近日有公司透过“叫车”手机应用程式提供车辆载客服务,陈海帆回应指,根据本澳法律,所有营运车辆都必须取得当局发出的牌照,政府一直有作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