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驾照换澳门牌设限 须具居住当地半年证明始可申办

21.08.2015  15:16

         交通事务局昨表示,高度关注近日发现有人网上发布可代办往韩国考取驾驶执照,再回澳更换澳门驾驶执照。当局随即发出指引,要求所有持韩国驾照如申请更换澳门驾照的人士,除提交申请所需文件外,还需递交一份能证明持证人在执照签发地居住不少於六个月的文件。当局称目前韩国驾照换领本澳驾照个案较少。

  澳换领个案较少

  由於韩国与本澳同样是《道路交通公约》成员,两地在互惠制度下可免试申请更换澳门驾照,但由於韩国考取驾照时间较短及相对容易,便出现在网上代办往韩国考取驾照的中介人。交通事务局昨日接受本报查询时指出,本澳互换车牌是遵照《道路交通公约》成员的规定,但目前接获本澳居民以韩国驾照换领本澳驾照的个案较少。

  低标准有权拒换

  交通局指出,根据现行的《道路交通规章》第七十三条规定,本澳居民如持有《道路交通公约》国发给的驾驶执照,在互惠制度下可免试申请更换澳门驾驶执照,但须符合一定条件,如需证明申请者所持有的外国驾驶执照真实且有效,并声明其未有被禁止驾驶。

  此外,亦需证明其身心健康,以及除豁免情况外,应递交一份申请人在执照签发地居住不少於六个月的证明文件,例如在学或在职证明等。对於一些考核标准低於本澳相关法例要求的外国驾驶执照,交通局有权拒绝相关换领澳门驾驶执照申请。

  局方换发有指引

  对於网上出现可代办往韩国考取驾驶执照的中介角色,交通局提醒居民应注意有关外国驾照更换澳门驾照的条款。当局同时发出指引,要求所有持韩国驾照人士如申请更换澳门驾照,必须递交一份证明其在执照签发地居住不少於六个月的文件。详情可浏览交通局网页( www.dsat.gov.m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