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对中国文化艺术的推广、研究和交流,文化局由即日起推出"饶宗颐学艺馆场地借用计划",向本澳已注册的社团免费借出馆内空间,以举办非牟利的文化艺术活动,欢迎有兴趣的团体申请。
文化局冀善用饶宗颐学艺馆的空间资源,回应社会大众对文化场地的需求,由即日起提供饶宗颐学艺馆内地下图书室及二楼讲堂供团体借用。凡本澳注册的非牟利社团,举办面向公众的非牟利文化艺术类活动均可申请,尤以与中国文化艺术相关者优先。可供借用的时段为周二至周五∶上午十时至中午十二时或下午三时至五时;周六∶下午三时至五时。申请者必须提交已填妥及由社团法定代表人签署及盖章的《饶宗颐学艺馆场地借用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文件,於饶宗颐学艺馆开放时间内亲临该馆办理申请,地址为澳门荷兰园大马路九十五号C至D座。详细的《饶宗颐学艺馆场地借用规章》及表格,可浏览饶宗饶学艺馆网页www.ajti.gov.mo,查询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二八五六七八五三与李小姐联系。饶宗颐学艺馆的开放时间为早上十时至下午六时,逢周一休馆,公众假期照常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