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为供款月社保提醒雇主和居民应准时供款

02.07.2021  13:12

七月份是社保款月,雇主须于月内为其本地长工雇员缴纳2021年第二季强制性制度供款,如有聘请外地雇员,亦须缴交外聘费,此外任意性制度受益人亦请于七月份内缴纳供款。社会保障基金提醒已开通电子申报服务的雇主,相关帐户已改以“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实体使用者帐户作为登入帐号,并呼吁雇主及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尽量採用电子化渠道缴款。

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可凭澳门居民身份证编号经以下方式缴款:

1. 贴有社保供款标籤的自助服务机;
2. 指定银行柜台、自动转帐、网上银行、中银e道;
3. 市政署辖下市民服务中心及分站;
4. 社保基金各服务点,包括:望德堂区办事处、皇朝区中土大厦13楼办事处、政府综合服务大樓(社会保障事务)、離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强制性制度供款方面,已开通电子申报服务的雇主建议尽量使用自动转帐服务,或可使用上述各渠道缴款(自助服务机除外)。至于尚未开通电子申报服务的雇主,除可于社保基金服务点缴纳供款及外聘费,倘本地长工雇员当季任职情况无变动,亦可于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及分站,或于指定银行柜台缴纳款项。

此外,提醒受益人或雇主如选择以自动转帐缴纳款项,相关银行会于供款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扣缴款项,应确保帐户内有足够的金额以供扣缴。

倘需前往社保基金各服务点缴款,建议提前透过“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或网站( https://booking.gov.mo )预约时间或进行远程取筹,以节省轮侯时间。

居民如欲了解更多供款资讯,可浏览社保基金网站 www.fss.gov.mo 或于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查询。

附件:

缴纳社保强制性制度/任意性制度供款及外地雇员聘用费地点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