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幼儿教育学生首次入学注册凭条资讯

14.03.2015  11:15

 

  教育暨青年局在身份证明局的协助下,继续为2015/2016学年首次入读幼儿教育阶段的儿童实施“注册凭条”措施。家长可於3月14日至3月31日期间,以首次报读澳门幼儿教育阶段子女的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於澳门及离岛共30多个地点的40多部自助服务机列印“注册凭条”。每人只限列印一次,复印无效。

  若入学的幼儿为非澳门居民及符合幼儿教育阶段就读条件,且具澳门有权限实体发出在澳门居留或逗留许可超过90天,其家长可於3月14日至3月31日期间登入教青局网页( www.dsej.gov.mo ),按指示输入相关资料及列印“注册凭条”。

  如未能列印“注册凭条”,家长可持子女的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或有关部门发出的居留或逗留许可证明文件,亲临教青局一楼专柜办理。注册凭条使用期限至2015年4月30日。

  倘家长在列印“注册凭条”时提供个人的本澳手提电话号码,当学校在教青局系统,完成注册工作後,教青局将发讯息通知,确认成功注册。家长亦可透过讯息中的通知序号及启动码,在教青局网页的教菁社区?登入?未有入口网站帐号,然後在角色类型选择幼儿教育首次注册学生,并按指示输入资料,成功登入後,便可查询子女在澳门入学注册的情况。

  教青局延长服务时间及派员助家长列印注册凭条

  为方便家长查询幼儿教育学生首次入学注册措施及办理相关手续,教青局将於3月14日至31日派员在教青局、关闸出入境大堂、中华广场及港澳码头一楼,协助家长於自助服务机列印注册凭条。

  教青局一楼“幼儿教育学生首次入学注册措施”专柜将於以下日期及时间提供服务:(* 请参阅附件!)

  3月25日开始递交注册凭条

  家长将不迟於3月25日获悉子女是否获学校录取;请家长仔细考虑,并於3月25日至31日向决定入读的一所学校递交“注册凭条”。家长若在上述期间未向学校递交“注册凭条”,可於4月1日至30日向拟报读并尚有学额的学校递交。

  多渠道查询资料

  如欲了解详情,可参阅教青局的“幼儿教育学生首次入学注册措施”单张,索取地点为教青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及其辖下各教育中心和青年中心。亦可浏览教青局网页( www.dsej.gov.mo )、透过教青局手机应用程式,又或致电热线83972309查询。此外,相关资讯於2月23日至4月10日期间在“澳视澳门”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