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去年至今年六月查一百三十二宗涉嫌涉违规

16.07.2015  17:53

  澳门房屋局表示,去年至今年六月,共家访巡查了二千三百五十五户社屋,发现一百三十二宗涉嫌不以社屋为永久居所或让非合同人士居住,其中七十宗经说明违规情况後自愿退屋,六十二宗已展开法律程序。呼吁公屋住户遵守相关法例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居民发现有违规情况可向房屋局举报,局方必定跟进及处罚违规个案。

  房屋局长杨锦华於电台节目上表示,为确保社屋资源合理运用,当局对连续四十五日,或一年中超过三分一时间不居住社屋的租户,若有确实证据可要求其退场。但当中不排除有家团是有特殊原因,需要长时间离开,就类似情况局方会向家团成员了解详情,有合理理由会接受解释。

  有听衆质疑,现时社屋的退场机制执行不够严格。据悉有乐群楼租户平日甚少返回社屋,甚至有人带同非合同人士入内居住,或让予其他人居住。更发现有人长开水电制造屋内有人居住的假象,企图蒙骗政府,但均乏人监管。

  房屋局公共房屋厅长陈华强回应指出,当局会透过定期巡查、向管理公司了解、藉家访询问邻居、召开工作会议等方式,持续到各公屋作居住状况的巡查监管。若发现有不以社屋为永久居住用途的租户,会进一步取证,给予足够时间解释和上诉,理由不获接纳时解除合同。以乐群楼为例,去年至今年六月期间共发现违规行为约四十宗,当中廿一宗在警戒之下自愿退屋,十九宗开展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