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到访惩教管理局 

22.07.2018  12:04

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杨崇蔚主任於7月16日带领该办的主管人员,一行8人到访惩教管理局,与惩教管理局程况明局长及各部门主管进行会谈,双方就各自部门的工作进行交流,并就共同关注的个人私隐保护议题进行讨论,以及参观路环监狱及少年感化院。

随着科技不断进步,引入高新科技及信息化技术,贯彻落实智慧警务,强化保安监管力度,是惩教管理工作的发展趋势。为了让在囚人能够在更安全的环境下服刑,进一步保障在囚人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局方致力透过科技手段,加强保安及监管工作,革新管理模式,持续提升惩教工作的水平和服务质素。在持续加强科技应用的同时,局方亦十分重视保障个人私隐,根据《个人资料保护法》的规定,建立了严谨的制度,制定相关工作指引,谨慎保存及处理收集到的个人资料。

监狱具有人口密集且社会结构复杂的特性,提升监控成效,对於监狱的安全保障尤为重要。考虑到监狱部份在囚人需要加强监管及作特别看守,例如新入狱在囚人容易情绪不稳定和自杀风险较高、患疾病在囚人需要长期关顾照料、在囚人出现异常行为甚至对狱警及囚友施袭等。局方参考了多个国家和邻近地区的监狱部门的经验和做法,计划於路环监狱的特别囚仓,例如新人观察仓、医疗仓及纪律囚仓等,装设录像监控,务求透过科技及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工作的成效,创设更安全有序的服刑环境,以及节省人力资源。为保障在囚人的私隐权利,局方已就上述计划初步谘询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的意见,力求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在不同权利之间取得合理平衡。

会面期间,程况明局长介绍了局方的职能和运作情况,并详细介绍了监狱特别囚仓的种类及用途。此外,亦强调局方会严格按照《个人资料保护法》的规定,谨慎保存及处理收集到的资料。而个资办杨崇蔚主任则介绍了本澳有关个人资料保护的法律及原则。双方亦就资讯科技的应用与个人资料保护之间的平衡进行深入探讨,并一致认为在使用高新科技的同时,必须要兼顾个人私隐的保障。个资办人员经实地视察监狱囚仓的情况後,均认同在特别囚仓装设录像镜头,对於监管工作以及保障在囚人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也与澳门《个人资料保护法》所确立之原则没有冲突。

出席是次会面的人员还包括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邱显哲副主任、惩教管理局吕锦云副局长、路环监狱吴锐安狱长、少年感化院余佩琳院长、组织、资讯及资源管理厅黄妙玲厅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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