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至74岁长者今起可申领公积金个人帐户款项 

01.09.2016  14:09

本年度公积金个人帐户预算盈馀特别分配第二阶段提款申请现已展开,被列入款项分配名单的65岁至74岁长者即日起可向社会保障基金提出申请,获批的有关款项最快将於11月22日过户。

社保基金上月起按年龄层分阶段接受被列入2016年预算盈馀特别分配名单的合资格公积金个人帐户拥有人进行提款申请,截至目前共收到接近2万4千份申请表,其中已递交申请的75岁或以上长者、领取社保残疾金超过1年以及正收取社工局特别残疾津贴的人士,将於10月21日透过银行转帐收到有关款项。

至於被列入名单的65岁至74岁长者,即日起将会收到由社保基金寄发的提款申请表,上述人士可透过设於全澳各区合共34个地点的自助服务机办理申请,或填妥申请表交回以下地点,有关款项最快将於11月22日过户:

(一)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

(二)民政总署辖下市民服务中心;

(三)社会工作局辖下社会工作中心(仅限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

市民如想查询公积金个人帐户2016年预算盈馀特别分配名单或了解有关资讯,可浏览社保基金网页www.fss.gov.mo或於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