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财政司司长作出批示 委任消委会全体委员会成员 

19.09.2017  20:29

消费者委员会新一届全体委员会於九月十八日举行首次会议,会议选出何佩芬担任主席,会上讨论消委会近期至明年度的重点工作。

根据特区政府公报第35期第二组内刊登的第73/2017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委任何佩芬、李居仁、区天兴、黄庆添、邝子丰、关勋杰及谭凯琪,以及续任石崇荣、李惠萍、甄李睿恒及谢家铭担任消委会全体委员会成员,任期由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起为期两年。

消委会新一届全体委员会已於九月十八日举行首次会议,会上一致推举何佩芬为消委会全体委员会主席,当天会议主要议程包括由消委会执委会报告近期工作,尤其颱风“天鸽”袭澳後,消委会进行的市面巡查、物价调查、跟进消费者投诉个案等工作,以及消委会明年度的重点工作,全体委员会就有关议程进行讨论及提出建议。

根据第4/95/M号法律及第1/98/M号法律,消委会全体委员会的权限主要是:对制订维护消费者一般政策方针提出建议;通过消委会年度活动计划、专有预算、活动报告及管理账目;并监管执行委员会执行全体委员会决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