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供水公司签订附加合同 调整供水服务费 

14.06.2017  13:07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与澳门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澳门自来水)於今(14)日签署了“延长澳门特别行政区供水公共服务批给公证合同的附加合同”,该附加合同於刊登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翌日起生效。

近年在离岛区的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带动离岛区用水量迅速增长,预测2019年离岛区高峰日用水量将接近15万立方米。现时路环净水厂的日产能不足3万立方米,因此离岛区约九成用水需要由澳门半岛供应。为满足离岛用水需求的增长,保障供水安全,澳门自来水现正跟进石排湾净水厂的建设工作。由於石排湾净水厂的总投资预算接近十亿元,远超专营合同所要求的投资额,因此澳门自来水提出通过调整供水服务费来平衡财政负担,建议2017至2019年供水服务费的每年平均加幅为6.2%。

经全面分析,特区政府决定适当下调供水服务费的调整幅度,具体方案为:由附加合同生效日起,每立方米的供水服务费上调0.33元至5.45元、2018年1月上调0.32元至5.77元、2019年1月上调0.31元至6.08元,每年平均加幅为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