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人员统一招聘的施行细则 

12.07.2016  00:37

澳门特区公报》今(11)日刊登第236/2016号行政长官批示,核准公务人员统一管理开考的综合能力评估程序的施行细则。

新制订的第14/2016号行政法规《公务人员的招聘、甄选及晋级培训》将於7月14日生效,由该日起公务人员的招聘及甄选,将采取统一管理开考(统一招聘)的考试模式。

统一管理开考由行政公职局主导,用人部门协同参与。统一管理开考分两阶段进行,包括行政公职局负责的“综合能力考试”,以及用人部门负责的“专业或职务能力考试”。

公务人员统一管理开考的综合能力评估程序的施行细则,具体如下:

1. 以笔试(选择题形式)进行,时间最长为3小时。

2. 笔试内容的复杂程度因应一般职程以及等同级别的特别职程的入职学历而有所不同,主要内容如下:

(1) 高级技术员及技术员的人员组别的笔试内容包括:语文理解、 语理及数理逻辑、图表数据分析、《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及澳门公共行政法律等。

(2) 技术辅助人员的人员组别的笔试内容包括:语文理解、语理 及数理逻辑、数学运算的一般应用、执行行政工作的基本技 能和知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澳门公共行政法律等。

(3) 工人的人员组别的笔试内容包括:语文及算术的基础知识及 一般常识等。

3. 笔试具体考试内容将於开考通告内公布。

4. 笔试以闭卷方式并以投考人选择的正式语文(中文或葡文)作考核。

5. 笔试成绩50分或以上评为合格,50分以下评为不合格。

6. 笔试的试场安排及考试规则等,将於笔试的地点、日期及时间通告内公布。

电子报考服务

此外,今日公布的第238/2016号行政长官批示亦规定统一管理开考表格的格式,为简化报考程序,投考人可利用行政公职局提供的电子报考服务,透过专属网页或手机APP,随时随地进行报考手续。

最新资讯请留意《特区公报》及专题网页

为让各公共部门对新的招聘制度有更清晰的理解,行政公职局早前已为公共部门的领导及主管人员,以及负责行政及人事管理的工作人员,举行了讲解会。

行政公职局亦已开设专题网页(http://concurso-uni.safp.gov.mo),介绍统一管理开考的基本内容及步骤,不断更新内容,适时发放充足讯息,让报考人士清楚明白新制度的内容及程序。

其他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及宣传亦将会陆续推出,包括服务专柜及查询热线等,有助报考人士更便捷地办理投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