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人员职程制度》分阶段全面改革 

14.01.2016  16:30

特区政府致力优化公务人员管理体制,分两个阶段对整个职程制度作出全面检讨及完善,落实“精兵简政”施政目标,从而提升公务人员团队的整体素质及绩效,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

首阶段工作已经展开,深入分析了政府部门、公务人员和公务人员团体的意见,借鑑其他国家地区经验,针对现行职程制度存在相对独立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

(1) 修订部分特别职程,包括调整海上交通控制员、水文员、地形测量员3个特别职程的薪俸点结构;

(2) 灵活处理对人员入职学历的要求;从能力管理的角度,考虑及规範人员的工作经验;

(3) 以晋级资格审查代替晋级开考,并统一人员晋级的生效日期,以简化及优化人员的晋级流程。

为收集首阶段建议的意见,行政公职局於去年12月中至本年2月中进行为期2个月的谘询,对象包括公共部门、公务人员和公务人员团体等。同时,於日前分别举行3场谘询讲解会,由行政公职局高炳坤局长、冯若仪副局长、公务人员规划及招聘厅曾庆彬厅长、及公务人员培训中心陈玉玲主任就谘询内容进行介绍并听取意见。

下一阶段的工作将在首阶段的基础上,结合公务人员职程制度的特性,对招聘与甄选管理、晋升条件、人员流动及薪酬福利等与职程制度关连的环节进行深入研究,并在谘询及分析意见後提出完善方案。

职程制度涉及公务人员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是公务人员管理体制的重要环节。行政公职局呼吁公共部门、公务人员和公务人员团体在谘询期间积极提出意见,特区政府将对意见进行整理和归纳,作为完善相关制度的重要参考依据。

特区政府将会透过持续有序的分阶段工作,对各一般职程及特别职程进行全面检讨及革新,务求令公务人员职程的设置更切合需要,让具适当能力的人员在适当职位执行工作。在“用人以能,适才适用”的导向下,提升公务人员团队的整体执行能力及工作绩效,贯彻落实“善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