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部与澳门民署签署兽医合作安排

09.12.2014  03:34

  澳门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率领民政总署人员组成的代表团於26日到访国家农业部,出席国家农业部与民政总署的兽医合作安排签署仪式,加强澳门特区政府与国家农业部在兽医领域的合作,推动本澳在兽医立法及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与国际接轨。

  在陈丽敏及国家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见证下,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主席黄有力与国家农业部兽医局局长张仲秋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民政总署关於兽医合作的安排》,内容包括重点加强双方在兽医立法、执业兽医管理、动物疫情和初级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重大事件通报、国际兽医事务、人员培训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在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相关活动中的合作、建立兽医管理机构直接对话机制、将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狂犬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列为双方联防联控重点动物疫病、就内地兽医在澳门执业及推进澳门居民在内地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和执业事宜建立直接沟通及协商机制。

  签署仪式後,陈丽敏一行亦与国家农业部兽医局就动物保护,兽医立法监管及兽医事务等双方关心的议题,进行座谈和交换意见。

  多年来,国家农业部与民政总署不断强化沟通与协调的交流机制,自2006年起定期安排民署兽医到国家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动物疫病诊断国家参考实验室等单位接受专业培训,多年来为提升民署兽医人员的技术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2013年9月,行政法务司曾率领民署人员与国家农业部在北京举行会谈,就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及执业兽医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亦一致认为应尽快起草上述《合作安排》,以进一步深化内地与澳门兽医领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