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各类年度准照持有人可於2月底前到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办理续期 

20.02.2017  19:02

民政总署呼吁获发出民署各类年度准照的人士,应於准照续期届满的二月底前尽早办理续期,逾期者须缴交相应之附加费用,或甚至因准照逾期失效而导致须终止获准进行的活动。另外,获豁免年度准照费用的人士,亦须在期限内为准照续期。

在办理续期期间,各类准照持有人或其代表可於办公时间内亲临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地下A区的民政服务专区办理以下类别准照之续期手续:

  • 零售活家禽场所准照
  • 零售宠物场所准照
  • 零售新鲜、冰鲜或急冻肉类场所准照
  • 零售蔬菜场所准照
  • 零售渔获场所准照
  • 竞赛动物准照
  • 其他动物的准照-马
  • 街市临时流动摊位年度准照
  • 小贩准照
  • 宣传及广告物品准照
  • 车辆上的广告准照
  • 长期占用公地准照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的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中午照常办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此外,公众亦可选择到民政总署辖下的服务中心办理。市民如欲查询更多有关民政总署的资讯,请於办公时间内致电“政府综合服务大楼”2845 1515,或民政总署市民服务热线2833 7676查询,亦可浏览“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网页www.csraem.gov.mo或民政总署网页www.iac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