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发出的各类年度准照续期申请工作将於二月底前结束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现正提供有关服务 

15.02.2015  21:18

  由民署发出之各类年度准照,办理续期申请之期限将於本月底届满,民政总署呼吁准照持有人应尽早办理续期,逾期者须缴交相应之附加费用,或甚至因准照逾期失效而导致须终止获准进行的活动。另外,获豁免年度准照费用的人士,亦须在期限内为准照续期。倘逾期超越九十天,有关准照将被注销。

在办理续期期间,各类准照持有人或其代表可於办公时间内亲临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地下A区的民政服务专区办理以下类别准照之续期手续:

• 伴犬或宠物犬准照

• 零售活家禽场所准照

• 零售宠物场所准照

• 零售新鲜、冰鲜或急冻肉类场所准照

• 零售蔬菜场所准照

• 零售渔获场所准照

• 竞赛动物准照

• 其他动物的准照-马、骡或驴

• 街市临时流动摊位年度准照

• 小贩准照

• 宣传及广告物品准照

• 度量衡器具检定许可

• 车辆上的广告准照

• 长期占用公地准照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的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此外,公众亦可选择到民政总署辖下的服务中心办理。市民如欲查询更多有关民政总署的资讯,请於办公时间内致电“政府综合服务大楼”2845 1515,或民政总署市民服务热线2833 7676查询,亦可浏览“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网页www.csraem.gov.mo或民政总署网页www.iac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