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分析逸园有关竞赛犬安置及迁离方案之可行性

12.06.2018  10:54

应特区政府要求,逸园赛狗有限公司(下称:逸园)于六月八日补充有关竞赛犬的迁离方案,当中提出将安排竞赛犬公开被领养及重点与内地机构合作安置有关竞赛犬只,并希望继续借用现址三个月,以及于必要时使用澳门赛马会空置马房,临时安置竞赛犬。

民政总署支持逸园在按照《动物保护法》的规定下所提出的建议方案,希望逸园积极开展落实,民署亦会按实际情况提供包括检验检疫、犬只出口等技术协助。

特区政府早于二○一六年公布及通知逸园须于本年七月二十一日前迁离狗场的决定,限期届满须迁离现址,现时特区政府对上述决定不变。另外,方案中提出拟使用赛马会的空置马房临时安置竞赛犬,由于涉及经营赛马专营批给合同,故有关场地的使用,澳门赛马有限公司须事先得到博彩监察协调局批准才可实施。

民署强调不支持任何企业或个人放弃饲养属于他们的犬只或其他宠物,希望逸园的所有竞赛犬都能得到适当的安置或领养,民署愿意提供技术支援,并重申制定完善的计划,让有关犬只得到合理的安置,是逸园体现负责任企业应尽的责任,不应由公共资源来承担。

 民署去函逸园要求本月10日前提交格力犬迁址安排 
民政总署今日(7月2日)再次去函逸园,新闻局
 陈海帆:民署持续督促逸园处理格力犬安置工作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今(29)日表示,新闻局
 民署持续关注格力犬的情况 
近日有格力犬的领养者向民政总署查询关於格力犬之出口程序,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第7/2003号法律《对外贸易法》,凡出口的活动物须具备出口申报单。民署按照进口地区的检疫要求,为出口动物签发动物健康证明书。饲主可带同格力犬到澳门市政狗房申请,有关办理动物健康证明书的手续及费用,可浏览动物卫生监督网https://www.新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