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可於“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办理民政总署各类年度准照之续期 

10.01.2016  19:03

2016年1月至2月份为民政总署发出之各类年度准照的续期期间,持有各类年度准照的人士,即使是获豁免年度准照费用,亦须在期限内办理续期。逾期者须缴交相应之附加费用,或甚至因准照逾期失效而导致须终止获准进行的活动,因此各准照持有人应尽早办理有关续期申请。

在上述期间内,各类准照持有人或其代表,可於办公时间内亲临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地下A区的民政服务专区,办理以下类别准照之续期手续:

• 伴犬/宠物犬准照

• 零售活家禽场所准照

• 零售宠物场所准照

• 零售新鲜、冰鲜或急冻肉类场所准照

• 零售蔬菜场所准照

• 零售渔获场所准照

• 竞赛动物准照

• 其他动物的准照-马、骡或驴

• 街市临时流动摊位年度准照

• 小贩准照

• 宣传及广告物品准照

• 车辆上的广告准照

• 长期占用公地准照

而大楼的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此外,公众亦可选择到民政总署辖下的服务中心办理。

市民如欲查询更多有关民政总署准照续期的资讯,请於办公时间内致电“政府综合服务大楼”2845 1515,或民政总署市民服务热线2833 7676查询,亦可浏览“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网页www.csraem.gov.mo或民政总署网页www.iac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