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及兽医法》四月三日起公开谘询

01.04.2017  01:28

为提高本澳动物护理卫生的水平,特区政府制定了《动物防疫及兽医法》公开谘询文本,并将于四月三日至五月二日,展开为期三十天的公开谘询,欢迎各界人士积极发表意见。

兽医公共卫生日益受到全球广泛的关注,良好的兽医管理是为了有效控制和消灭动物疫病,而动物诊疗机构及宠物繁殖、售卖及寄养机构的监管,更是与动物传染病的防治息息相关。

由于本澳尚未就动物传染病防治、兽医注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制度及宠物繁殖、售卖及寄养机构管理制度立法,配合第4/2016号法律《动物保护法》实施,特区政府借鉴相邻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制定了《动物防疫及兽医法》公开谘询文本,并由四月三日起至五月二日进行公开谘询。

为了能广泛听取各界的意见,民署早前向业界及动物团体进行意见收集,是次公开谘询期内亦将举办两场《动物防疫及兽医法》公开谘询专场,分别于四月十三日及四月二十日举行,公众亦可透过电邮[email protected]、市民服务热线2833 7676、传真8395 0410、网上填写或邮寄等途径发表意见及建议,期望公众能够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

动物防疫及兽医法》公开谘询文本可于民政总署大楼、各区市民服务中心及服务站、综合服务中心、政府资讯中心免费索取,亦可于民署网页 www.iacm.gov.mo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