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委员会扩大会议 听取对《医疗事故法律制度》条文内容意见

25.09.2016  00:35
    医务委员会於23日召开扩大会议,由医务委员会李展润主席主持,共有33名委员出席,是次特别扩大了会议规模,邀请业界代表及传媒列席,主要希望听取各委员及业界对《医疗事故法律制度》条文内容的意见,介绍及讨论"医疗事故通报指引",及介绍持续专业发展(CPD)业界意见收集总结报告等。     医务委员会主席李展润表示,《医疗事故法律制度》由展开讨论至提交立法会,经历超过十年时间,自2013年10月30日在立法会获一般性通过,终在2016年8月12日获立法会细则性通过并於8月29日正式公布,根据法律规定,法律自公布後满180日起生效,即明年的2月25日正式生效。期间,有关条文经过深入研究、多次修改及调整,整个立法过程非常艰钜。     他重申,《医疗事故法律制度》是经由立法会通过并正式颁布,期间第三常设委员会曾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谘询程序,共收到31份书面意见,当中涉及医疗业界团体、医疗单位的书面意见共25份,及1份由医务委员会综合各委员的意见书,有关书面意见在第三常设委员会已作出充分讨论及深入研究。各界必须遵守及执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如对条文内容有疑问,政府将尽量作出解答。他表示,《医疗事故法律制度》明确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效保障医患双方的合理权益,对维护医疗秩序和保障医疗安全将起着重要作用;呼吁医患双方应建立互信的关系,构建良好的沟通途径,以避免及减少医患双方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他指出,政府正积极筹备有关法律的配套法规及指引工作,当中规范医疗事故监定委员会的组成、运作及监定程序的《监定规章》,及医疗争议调解中心的组成、运作及调解程序的《调解规章》经听取委员会的意见後,已完成两个规章的修订工作及提交予相关部门跟进提案程序。而业界较关注的职业民事责任保险,卫生局已积极与金融管理局跟进有关职业民事责任保险合同的补充性行政法规草案,待正式颁布後,将会向业界作出讲解。此外,他亦希望委员们可就《医疗事故通报指引》的拟本积极提出意见,因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服务提供者知悉发生或怀疑发生医疗事故,须在24小时内向卫生局通报,为让业界了解有关通报的具体程序及须知事项,当局初步制作了该指引。     最後,他强调未来将有序地安排面向业界及社会大众的讲解会,介绍法律、相关配套法规及指引的具体内容,释除医疗业界的疑虑,并希望委员及业界代表发挥沟通桥梁的角色,向同业讲解有关法律内容,积极配合法律的实施工作。     医务委员会梁佩珊秘书长在总结时指出,为使持续专业发展(CPD)的实施更具可操作性,医务委员於2016年4月至5月期间,展开了为期60日的CPD业界意见收集,冀藉集思广益完善相关内容,并将交予日後成立的医疗专业委员会作为参考蓝本。整体而言,业界普遍认同CPD制度为强制性,认为能提升本澳的医疗服务质素。委员会已就收集的意见及建议进行深入的讨论及研究,并编制成总结报告。有关总结报告将上载到医务委员会网页 (http://www.ssm.gov.mo/Portal/cpam/ch.aspx),以供参阅及下载。此外,她亦表示委员会已完成《医疗人员职业道德守则》讨论稿,希望委员可积极提出意见,以完善拟本。     出席是次会议的还有医务委员会陈亦立副主席、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罗奕龙顾问,而出席的委员包括:郭昌宇委员、陈泰业委员、莫蕙委员、王一涛委员、尹一桥委员、陈锦鸣委员、潘志明委员、余建栋委员、周美嫦委员、陈志成委员、郑成业委员、张丽玛委员、张锦开委员、张悌委员、张振荣委员、张海瑞委员、曹国希委员、范黄有霞委员、何舜发委员、叶炳基委员、龚树根委员、郭昌能委员、刘弋云委员、李雪龄委员、李伟成委员、Mário Alberto de Brito Lima ?vora委员、施绮华委员、吴毅委员、石崇荣委员、彭贵平委员及田洁冰委员,另外还有张旭明顾问、李雪屏顾问及Rui Pedro de Carvalho Peres do Amaral顾问。此外,共有36名医疗业界代表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