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过去十年之反清洗黑钱及反恐怖融资工作概述 

10.08.2017  19:25

澳门特区在最近的亚太区打击清洗黑钱组织 (APG)相互评估中取得理想的成绩。但必须强调的是,能获得此理想成绩实非一蹴而就,而是特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及澳门私人领域多年来持续努力不懈的成果。

自2010年起,由现时15个政府部门组成的跨部门反清洗黑钱及反恐怖融资工作小组(下称工作小组)已开展对澳门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律框架的检讨工作,当中亦详细考虑了APG於2007年对澳门评估报告中的建议。早於2010年,为弥补法律上与国际标准存有的差异,工作小组已向特区政府提交修订反清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律的可行性研究。有关的工作一直持续,并且也将後来由金融行动特别组织(FATF)於2012年推出的新修订建议及该组织最近就第5项建议关於反恐融资的新修订内容加进新修订的法律中。

澳门特区亦认同打击恐怖主义融资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的重要性。为进一步强化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区政府於2016年引入《冻结资产执行制度》法律。立法会亦已通过有关跨境现金申报系统的法律。虽然此项法律是於APG实地审查後才通过,但仍能显示特区政府打击清洗黑钱及恐怖融资的决心。

以下是过去几年来跨部门反清洗黑钱及反恐融资工作小组,透过有效的协调机制所达成的几项最重要工作:

1.    工作小组持续不断进行不同的专题风险评估,包括对非牟利组织之定期研究、利用另类汇款系统进行清洗黑钱的风险评估、通过对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趋势的分析为博彩行业进行之风险评估、以及针对跨境现金申报系统之风险评估报告等。这些报告是由各政府部门共同提供定性和定量资料而促成的成果。工作小组对所有专题风险评估亦进行了跟进,并提出具建设性建议,以更新反清洗黑钱/打击恐怖融资政策和程序,以及监管部门的风险为本监管方法。执法部门亦对罪案所衍生的清洗钱黑钱威胁提高警惕,逐步加强金融调查能力,并且设立了由主要调查部门和情报组人员组成的特别平行金融调查工作小组。

2.    澳门特区清洗黑钱和恐怖活动融资整体性风险评估(“风险评估”)为其中一项非常重要之项目,於反清洗黑钱及反恐怖融资工作小组内设立特别附属工作小组负责跟进风险评估之持续过程。澳门於2013年首次进行整体性风险评估可行性研究和计划,并於2014年正式开展有关风险评估项目,共有17个政府机构及数以千计的私人机构参与,包括金融机构、博彩承批公司及转批给公司、博彩中介人及其他非博彩性质的指定非金融企业及专业。在设计评估模式、调查问卷及评估範围前,工作小组对政府部门和私人机构进行了全面的谘询以听取宝贵的意见。在此过程中,亦进行了过百次会议、研讨会和工作坊以取得足够的资料以确定清洗黑钱/恐怖融资风险之研究範围。

威胁分析被认为是风险评估过程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检察院以及所有执法机构,包括警察总局、海关、廉政公署、司法警察局及治安警察局皆致力配合此项目。风险评估项目小组通过弱点研究,识别出可能的高风险资金渠道,从而对资金流进行详细的分析。发出的行业问卷目的不只在於收集高风险领域的资料,而且也藉此提高私营机构对风险的认识,因他们也需要进行自身之风险评估。

3.   2015年的风险评估报告成为了制定五年反清洗黑钱及反恐怖融资策略计划的起点,工作小组亦即时落实了工作计划中的建议。其中修订各部门反清洗黑钱及反恐怖融资的监管指引是最为重要的後续措施,并同时纳入风险缓减措施以降低已发现的跨行业风险。执法部门早在风险评估报告完成前已在其政策和执行计划中加入各项行动项目,以加强国际合作、强化金融调查能力,并建立并行金融调查工作小组。

4.   关於博彩业的监管,澳门特区多年来一直采用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预防措施,包括将博彩中介人及其合作人纳入监管及准照制度,该措施是应对博彩业固有风险。目前,特区政府对博彩中介人的准入门槛设双重把关,除博监局对博彩中介人进行独立且严格的资格审查外,博彩承批公司及转批给公司在与博彩中介人建立业务关系前亦会进行尽职审查措施。

5.   自2006年第2/2006号法律《预防及遏止清洗黑钱犯罪》生效以来,承批公司/转批给公司和博彩中介人一直受到博监局的严格监督。2007年起,博监局对承批公司/转批给公司和博彩中介人开展风险监管,包括要求采取客户尽职审查(CDD)措施,以及对所有大额交易执行强制性报告。在2017年对第2/2006号法律《预防及遏止清洗黑钱犯罪》及第3/2006号法律《预防及遏止恐怖主义犯罪》的修订通过之前,博监局已经采取了新的措施,包括在2016年修订反清洗黑钱及反恐怖融资指引,并要求所有博彩经营者进行风险评估以及对所有金融交易进行CDD措施。

此外,博监局每年会向博彩行业提供专题性的行业培训,包括反清洗黑钱及反恐怖融资的要求和有关博彩行业的洗黑钱个案特徵、大额交易报告的规定、风险评估概述、以及於2016年更新的反清洗黑钱及反恐怖融资指引的讲解会。培训对象为承批公司/转批给公司和博彩中介人。承批公司/转批给公司对博监局更新指引中的反清洗黑钱及反恐怖融资义务,以及对清洗黑钱及恐怖融资风险具有充足理解。

6.   作为监管金融和保险业的实体,金融管理局一直透过风险为本的方式进行监管工作。 金融业和保险业的反清洗黑钱及反恐怖融资指引已包含FATF的建议和方法所规定的要求并且不断更新,这亦是2016年APG相互评估之前的常规做法。金融管理局通过实地和非实地审查,专题评估和跨境审查,有效地确保金融及保险机构遵守国际标准。针对新加入金融市场者的健全发牌制度亦是有效监管的关键。

7.   除了金融及博彩行业之监管工作外,澳门特区一直对指定的非金融行业和专业(DNFBPs)进行密切监管。事实上澳门是少数就DNFBPs进行最广泛的反清洗黑钱及反恐融资监管的司法管辖区之一,监管对象包括房地产中介人及经纪、贵金属和宝石商、当押店、汽车经销商、公证员、以及会计师、核数师和律师等专业人士。房屋局、经济局、法务局、财政局、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和澳门律师公会在确保其受监管行业的合规方面也作出了很大的努力。

8.   六项有效性项目的成绩,反映澳门於反清洗黑钱/反恐怖融资策略之长期愿景,即是以适当的预防性措施来保护金融稳定,减低金融系统被利用作为调拨犯罪所得之风险。特区政府一贯以防止犯罪及其资金流动作为首要任务,而非让它们发生再事後起诉。故此,政府优先配置资源以加强监管框架,同时逐步提升执法机构於金融调查方面的能力。

9.   最後但同样重要的是,澳门特区政府将会细心考虑评估报告的建议,并全力承诺跟进报告中指出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