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资办与贸促局合办讲座 介绍即将生效的欧盟《资料保护总规章》 

11.05.2018  23:18

因应欧盟新制定的《资料保护总规章》将於本月25日正式生效 ,为了让本澳社会各界,尤其在业务上与欧洲国家有较紧密联系的企业正确认识新规章,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与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合办“欧盟《资料保护总规章》对澳门企业的影响”讲座,邀请了本澳企业代表参与。个资办副主任邱显哲表示,本澳企业与欧盟关系日益频繁,对新规章的正确理解有利企业在开展业务时能符合总规章的规定,在建立健全的资料保障系统下,提升巩固企业竞争力。

欧盟《资料保护总规章》(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於2016年通过,将於今年5月25日正式生效,新规章会取代欧盟现行的第95/46/EC号指令(《资料保护指令》)。新规章包括多项重大改变,包括扩大了适用範围、提高取得同意的要求、增加处罚金额,增加了资料当事人的被遗忘权和资料可携性权利等内容。简单来说,凡涉及到收集、处理身处欧盟境内人士的个人资料,只要是向欧盟人士提供货品或服务或监察他们的行为,即使并非在欧盟境内设立的机构,都必须遵守该规章对於资料保护的相关规範。

邱显哲在致辞时表示,澳门作为国际化城市,亦是中葡合作服务平台,与欧盟关系密切,澳门企业如能准确认识和了解新规章的内容,才能在开展相关业务时符合该规章的规定;加上特区政府正积极推动智慧城市的建设,可以预期澳门企业的业务或交易模式将更趋全球化和多样化,利用数据的辅助来拓展业务,料将成为不少企业发展的新趋势,因此,重视数据处理,以及资讯安全和合规问题,至为重要。

为协助本澳相关企业积极应对欧盟法规的最新改动,个资办与贸促局在5月11日下午3时,於中土大厦19楼多功能会议室合办“欧盟《资料保护总规章》对澳门企业的影响”讲座,由个资办法律组职务主管何庆林详细介绍新规章。两部门期望透过讲座增加本澳企业对上述规章的认识,并探讨该规章对本澳的影响,强化企业对个人资料保护的意识,了解国际上与个人资料保护议题相关的最新发展趋势。

讲座共吸引了100人参与,参与者遍布各个行业,并就日常营运时遇到有关个人资料的问题作出交流,以及就客户资料的使用、资料保安等问题分享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