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2016年投诉个案减一成二 仲裁中心19宗个案七成已获解决 

13.01.2017  20:12

消委会2016年共接获6,420宗个案投诉、查询与建议个案,整体接案数量比2015年减少13.7%,结案率达到九成以上。消费争议仲裁中心2016年受理了19宗的个案。

        消委会1,673宗投诉个案比2015年下跌约12.6%,排行前五位的通讯器材、房地产、电讯服务、公共交通以及食品及饮品类合共有717宗的投诉个案,约占该会2016年投诉个案总数量的四成三,除房地产的投诉个案有约两成增幅外,其馀四项就有三成半至轻微跌幅。

        减少通讯器材争议须增消费双方沟通

        通讯器材是2016年最多被投诉的个案项目,198宗投诉个案中近六成,共118宗投诉是因为手机的质素与售後服务问题,包括消费者投诉新买手机经多次维修仍未修好导致争议,或维修站指消费者曾自行拆机,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免费保养等。

消委会已建议维修站应加强与消费者沟通,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下,让消费者清晰知道其手机丧失免费保养的原因,消费者亦应清楚了解购入手机的品牌保修条款,以保障自身的权利,该会相信透过加强互动可减少有关的争议。

本地居民内地置业投诉个案逾130

        其次较多的投诉个案是房地产项目。2016年的184宗投诉个案中,有136宗涉及本澳居民在内地购入的物业,其公共场所与单位内配套设施有货不对办之嫌。至於本澳居民在内地因购入违规预售商品房的投诉个案,在消委会与邻近地区消保组织合作与宣传下,2016年未录得该方面的投诉个案。

投诉数据用量收费的个案略减

电讯服务144宗的投诉个案中,有51宗是关於手机数据流量收费的个案,数量比上一年有轻微减少,其中有16宗是手机漫游据数收费的争议,投诉数量比上一年度的4宗有较明显的增加。

消委会再次提醒消费者,要经常注意手机使用数据流量的状况,在澳门以外地区时应将漫游服务上锁,供应商应适时向用户发放用量提示,相信相关的争议会所有改善。

公共交通投诉航空客运与的士服务共占八成数量

2016年相对较少出现因不可抗力取消航班,而让消费者受影响的事件,2016年涉及航空客运的投诉个案比上一年减少约两成二。

公共交通99宗投诉个案有约四成集中在航空客运服务,12宗是涉及廉航取消或延误航班的投诉个案。

的士服务方面亦占四成的投诉个案数量,2016年接到41宗投诉的士司机服务态度、滥收车资与兜路的个案数量比上一年增加近六成,涉及旅客的投诉就有22宗。

就消费者投诉的士服务,消委会在跨部门合作与定期会议中,与相关部门作出通报,合作遏止的士服务违规行为,以保障乘客的消费权益。

        旅客整体投诉个案数量明显下降

        游客的投诉与查询个案总数为683宗个案,比2015年减少三成二,约占消委会投诉个案一成的数量。

旅客投诉个案总数量有342宗,较多投诉项目依次是通讯器材、钟錶、珠宝首饰、公共交通、衣履皮革以及饮食服务的投诉个案,约占旅客总投诉个案总数量七成,投诉个案约八成五来自内地居民。

        旅客投诉通讯器材的个案比2015年减少接近六成,有30宗是投诉手机质素以及怀疑购入的手机非新机等问题。

        预防消费争议利建“诚信、优质、安全”的消费环境

        总体而言,长期排行前列的消费投诉个案数量,在2016年有较明显的减少,这除了是消委会长期的宣传工作,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以及企业认知保障消费者权益乃消费两方双赢之道外,消委会亦在2016年首次实施与较多投诉的行业商会/协会以约谈机制会晤,探讨个案争议的源因及提供改善建议。

        消委会将加强有关的措施力度,配合“诚信店”优质标志计划,期望在本澳朝向发展成为世界旅游休閒中心的进程中,致力构建澳门成为“诚信、优质、安全”的旅游消费城市。

2016 年网购有57宗的投诉个案

57宗与网购有关的投诉个案较上一年度38宗有五成的增幅,消委会注意到现时有企业或人士透过一些社交平台向消费者兜售产品或服务,就此情况,该会建议消费者选择网购交易时,应优先考虑对方是否有实体店作支援、有没有第三方支付平台以降低可能的风险,同时,该会认为目前通过社交平台进行的消费,对消费者存有较高的风险。

        消费争议仲裁中心七成个案已结案

        消费争议仲裁中心2016年受理了19宗的个案,有5宗由仲裁中心裁决;9宗在调解过程已获解决,其馀5宗的争议个案在排期处理阶段,个案类型以首饰及工艺品、家具类产品较多,涉及的争议金额约澳门币十八万元。

        另:消委会早前在该会网站内公布的“光纤宽频月费计划比较调查”,关於澳门电讯有限公司月费计划中“免费Wi-Fi用量资料”有订正版,敬请消费者垂注及致歉。

        消委会查询电话:8988 9315与网页 ( http://www.consumer.gov.m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