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再次提醒市民购买楼花前应了解土地批给情况
08.02.2017 20:35
本文来源: 新闻局
就北区私人楼宇项目销售楼花事宜引起社会关注,房屋局呼吁,市民欲购买“楼花”前,应了解有关楼宇的土地批给租赁等情况,小心注意风险;同时,亦提醒房地产中介人代理“楼花”的销售,须向客户提供土地批给租赁情况,包括临时批给、确定批给或土地批租期等资料,保障买家权益。
根据《房地产中介业务法》之规定,房地产中介人有责任向客户及利害关系人提供不动产的资料,如:业权状况、土地性质,以及使用年期等。此外,倘房地产中介人销售楼花时,须向客户提供土地批给租赁内容,包括临时批给、确定批给或土地批租期等资料。
房屋局持续对房地产中介人及经纪进行监察,并透过不同的渠道作广泛宣传,以加强房地产中介从业者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从而提高其守法意识,尤其是“楼花”买卖方面,房地产中介人必须将从发展商取得关於不动产的资讯,包括不动产的价格和法律状况,以清楚、客观及适当的方式提供予其客户。
同时,房屋局呼吁市民欲购买不动产前,应先了解有关不动产购买、出售等法律法规,以保障个人权益;倘市民对房地产中介的代理资格有疑问时,可要求其提供与发展商签订的代理销售“楼花”的房地产中介合同的副本。
本文来源: 新闻局
08.02.2017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