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帆:不具期限的合同望能更保障优秀公务员 

04.06.2015  16:24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今(4)日表示,《公共部门劳动合同制度》将引入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希望让资深及优秀的公务员的职业生涯更有保障,对特区政府更有归属感。

陈海帆在列席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会议後表示,在《公共部门劳动合同制度》法案中,将引入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在特区政府服务了一定年期、且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可以转入有关合同制度,希望他们的职业生涯得到更多保障,从而亦对特区政府更添归属感。

她表示,倘若转入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的公务员在没有合理理由下遭解除合同,政府须依循相关赔偿制度作出赔偿。就此,政府参照了《劳动关系法》的部分制度,订定双重限制保障公务员,而公务员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现时的退休制度、公积金制度等不会因为新的合同制度而有任何变化,所享有的权利亦不会受到损害。

另外,就《动物保护法》法案中有关放生动物的条文,陈海帆重申,特区政府禁止遗弃动物的行为,这是保护动物的一项重要原则。然而,基於考虑澳门居民享有宗教自由,倘若进行“放生”的宗教仪式,则必须符合一定条件,例如“放生”时必须遵照该动物的原生存环境而为之。

有传媒关注法案考虑对虐待动物的刑罚仅定为最高1年徒刑,陈海帆称,目前法案仍处於小组讨论阶段,未作最後定案,而相关刑罚是参照了葡萄牙、新加坡和台湾等地的相关法律规定而作出建议,相信已具一定阻吓作用。她又指,《动物保护法》是一项新的法律,须了解社会的适应程度,循序渐进,倘若法律实施後仍不足以制止虐待或虐杀动物的行为,政府可以进行立法检讨,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