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青局公布未提交年度总结报告的教育界法人名单 

14.10.2016  19:41

根据现行《选民登记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未送交年度总结报告的教育界法人名单将於10月15日(星期六)起公布并张贴於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七至九号一楼,有关名单亦可於教青局网页http://www.dsej.gov.mo查阅。

根据上述法律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在公布上述名单後五日内,利害关系人得以错误或遗漏为依据,向非高等教育委员会以书面提出声明异议,地址同上。如欲查询更多资讯,可与教育暨青年局陈伺彦小姐联络,电话:83973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