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强制央积金2018年预算盈馀特别分配款项名单公布 

12.06.2018  10:54

社会保障基金今(12日)公布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2018年预算盈馀特别分配款项名单,本年度共有363,382人被列入名单,149,924人不被列入名单,市民可透过社保基金网站www.fss.gov.mo、24小时语音热线28230230、自助服务机或亲临各服务点查询。

被列入2018年预算盈馀特别分配款项名单的人士需同时符合以下3项要件:

  • 在2017年12月31日或之前已年满22岁的澳门永久性居民;
  • 於2018年1月1日仍然在生;
  • 在2017年内至少有183日身处澳门。
  • 被列入名单人士无须办理任何手续,其个人帐户可获分配7,000澳门元;如为首次获分配款项,将同时获分配鼓励性基本款项10,000澳门元。至於不被列入名单的人士,如属年满65岁或首次不被列入者,将会收到通知书。

    不被列入名单的人士倘於2017年属下列情况,可提出声明异议:

  • 就读由当地主管当局认可的高等教育课程;
  • 住院;
  • 住所在内地,且年满65岁;
  • 住所在内地,且未满65岁但基於健康原因,尤其因须接受非住院护理、姑息治疗、康复服务或须家人照顾;
  • 在澳门以外地方为在社会保障基金注册的雇主提供工作;
  • 负担住所在澳门的配偶、任一亲等的直系血亲或姻亲的主要生活费而在澳门以外地方工作;
  • 公务、为澳门服务而担任职务或履行其他公务;
  • 基於人道或其他适当说明的理由(须经行政长官许可)。
  • 提出获得2018年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於2021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而为着更有效分流声明异议及提取款项的工作,社保基金呼吁有关人士配合,尽早於今年7月底前填妥声明异议表格,连同相关证明文件交回以下地点:

  • 社会保障基金塔石临时办事处;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 民政总署辖下市民服务中心:
  •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於6月15日才正式启用);

  • 社会工作局辖下各社会工作中心;
  • 原南区(下环)社会工作中心。
  • 另外,今年合资格进行提款申请的长者有6.1万人,社保基金将如去年一样分批接受提款申请。8月份会优先接受75岁或以上长者、领取社保残疾金超过1年以及正收取社工局特别残疾津贴人士的提款申请,9月份接受65岁至74岁长者的申请。

    市民如有查询,可浏览社保基金网站www.fss.gov.mo或於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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