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的调查须依法进行 

16.07.2015  17:54

  就近日维基解密公布的电邮内容,有传媒向廉政公署作出查询,现就该事宜说明如下:

按照第10/2000号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组织法》的规定,廉政公署的其中一个重要职责为防止及调查公共及私营部门的贪污及与贪污相关联的欺诈犯罪,且有权限为履行其职责而进行所需的一切调查及侦查行为。近年,贪污等犯罪行为日趋隐蔽,犯罪分子所采用的手段也不断更新及高科技化,因此,廉政公署有必要从侦查及反侦查的角度认识、了解科技的最新发展。需要强调的是,廉政公署所采用的侦查手段或措施都必须依法进行,尤其是严格遵守《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及《打击电脑犯罪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

为依法且有效行使刑事侦查的权限,廉政公署有关侦查的行动细节和技术安排均属机密,故公署对於有关办案的具体方法的查询将不作评论或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