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年廿八起于关闸口岸为入境年花作检疫

24.01.2017  17:10

农历新年将至,为方便市民于岁晚期间于内地购买个人自用年花回澳,民政总署将于一月二十五日至二十七日(农历年廿八至年三十)一连三天在关闸口岸设置临时植物检疫站,免费提供植物检疫服务。民署呼吁市民未经许可切勿携带濒危野生植物入境。

临时植物检疫站只设于关闸口岸,运作时间由一月二十五日至二十七日每日上午九时至晚上十时,市民如携带年花回澳,须注意以下事项:

1. 所有植物必须为个人自用及符合下列之重量规定:

a) 每名入境人士每日可携带植物之总重量不得超过五公斤;

b) 每名入境人士每日可携带具泥土及带根之植物一盆,或合计总重量不超过五公斤之小盆栽,或总重量不超过五公斤之鲜切花,但单项品种不得超过一公斤。

2. 不带根之植物如鲜切花类合计重量不超过一公斤者可免检(水仙、风信子等浸水之植物视为不带根之植物);

3. 市民携带植物入境,必须递交当日由花商发出有盖印及签名的凭据正本,并附有生产/采购花场之名称、联络地址及电话、品种名称及数量等资料,以便民署人员为植物检疫;若涉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之植物品种,须预先取得经济局发出之入口许可,方可携带入境;

4. 凡不符合以上规定之入口植物,民署将扣押处理;有关人士如欲领回,须补办正式入口准照申请手续。

民署呼吁市民,如没有预先取得经济局的入口许可,切勿携带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植物入境,当中包括所有品种的兰花、猪笼草、瓶子草、捕蝇草、仙人掌、芦荟、铁海棠、玉麒麟及苏铁等,以免受到检控。而属经济局第2/2008/DGCE号通告有关个人携带少量指定人工培植兰花品种免签证事宜除外。

根据内地有关规定,个人从广东携带超过两盆或十株人工培植花(即蝴蝶、大花蕙、万代、文心及卡特)直接出境到港澳,须出示合格之标签,若不能提供将移交予海关跟进处理。市民如有疑问可致电2888 0087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