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公布楼宇维修基金资助名单

19.01.2017  14:32

  为了贯彻落实 “阳光政府”的施政理念,房屋局17日起公布「楼宇维修基金资助项目」,详细列出受资助实体及金额,有助公众了解《楼宇维修基金》辖下六项资助计划的审批情况,致力推进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截至今年1月17日,累计已批出3,200多宗申请,资助金额达3亿3千多元。

  《楼宇维修基金》於2007年成立,对有助澳门特别行政区私人楼宇安全及环境卫生的保养及维修工程提供资助,推动住宅、商住大厦及工厦的业主承担楼宇共同部分及设施的维修、保养责任。

  至今已增至六项计划,包括:为楼宇共同部分的维修提供无息贷款、部分费用资助,协助业主成立管理委员会,提供免费检测楼宇及编制维修方案,以及拆除僭建物等。

  同时,为持续推动楼龄老化的楼宇业主建立维修楼宇共同部分的意识,特区政府於今年1月16日透过第9/2017号行政长官批示,公布延长《低层楼宇共同设施维修临时资助计划》的申请期至2018年2月9日,继续在财政上资助7层或以下、30年楼龄或以上的楼宇进行共同设施的维修或更换工程。

  《楼宇维修基金》行政管理委员会今(17)日召开本年首次会议,并批出18宗申请,包括9宗楼宇管理资助计划个案,6宗低层楼宇共同设施维修临时资助计划个案,1宗楼宇维修资助计划个案,以及2宗僭建物自愿拆资助计划个案,批核金额约66万7千元。

  为进一步增加施政透明度,房屋局於今(17日)起,经行政管理委员会审核的《楼宇维修基金》申请均上载於房屋局网页( www.ihm.gov.mo )及微信官方帐号之「楼宇维修基金资助项目」栏目,包括受资助计划、受资助大厦名称、地址、受惠项目及申请批核金额,以表列方式展示,方便公众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