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争议仲裁中心成立20年出版特刊 提升服务本月中实行澳珠跨域仲裁服务 

12.03.2018  16:11

消费争议仲裁中心”成立二十年,消委会出版《消费争议仲裁中心成立二十周年纪念特刊》,回顾“仲裁中心”发展历程,同时,在三月十五日起,开通澳珠跨域仲裁服务,以更有效率为旅客解决异地消费时发生的争议,透过完善的消费维权措施与服务,提升本澳消费市场的诚信形象。

纪念特刊有回顾与展望

消费争议仲裁中心成立二十周年纪念特刊》回顾“仲裁中心”自1998年3月12日成立至今的发展,包括历年重要的工作与服务、调解与仲裁的个案数字、仲裁个案範例,以及“仲裁中心”今年起实行跨域仲裁的新举措等内容,消委会又同时发行介绍“仲裁中心”服务的小册子(中及葡文版),小册子以漫画方式说明“仲裁中心”公平、裁决具法律效力、便捷与免费等的优点,消费者除可在消委会及方圆广场政府资讯中心等处免费索取该小册子外,亦可登入消委会网站(www.consumer.gov.mo)浏览该小册子。

今年着力推行跨域仲裁

旅游业的发展带动跨域消费活动,为增加各地旅客对本澳的消费信心,需要更完善的消费维权措施与服务,刊登於今年1月31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的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修改《澳门消费争议仲裁中心规章》批准仲裁中心可以透过远距离资讯传送方式,例如网络视像会议等方式进行跨域调解及审判听证,提升“仲裁中心”服务功能与效率,消委会随即积极研究以先行先试方式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消保组织合作实行跨域仲裁。

本月中开通澳珠跨域仲裁

消委会与珠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早前根据双方维权合作协议,达成进一步加强协作的共识,双方早前经磋商、模拟跨域仲裁,检视运作流程顺畅後,决定由三月十五日起开通澳珠跨域仲裁服务,珠海市将成为大湾区城市群内首个与“仲裁中心”实行跨域仲裁的城市。自此,珠海市居民如在本澳消费後一旦有投诉,要求通过“仲裁中心”解决与商号的发生争议,经珠海市消保委协调下,将可以跨域仲裁方式出席仲裁的程序。

跨域仲裁服务可减轻旅客往来澳门需要承担的时间等成本,方便有需要的旅客使用“仲裁中心”的服务,让旅客合理的消费权益获得适当的保障,此举,相信可提高旅客在本澳消费时的信心,有利本澳建设世界旅游休閒中心。

20 年处理599宗个案

仲裁中心”处理金额在五万元或以下的消费争议个案,目的是保障消费者的索偿权,同时,为争议双方提供司法诉讼途径以外多一个的选择,公平与彻底解决一些争拗不已的个案,“仲裁中心”历年共处理599宗个案,是亚太区首个专门处理消费争议的仲裁中心。消委会将继续邀请内地各省、市及其他有合作协议国家、城市的保护消费者机构及组织合作实行跨域仲裁,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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