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青局就廉署工作报告的回应 

06.04.2017  07:47

教青局为建立廉洁奉公的公务人员队伍,制订适用於局内所有人员的《廉洁守则》,并有明确的指引,以规範人员的兼任。就教青局1名教师於比赛中担任裁判而未有作出兼任申请,局方於2016年4月收到提及相关事宜的投诉信,已立即跟进,其後於同年5月底收到廉政公署转介举报的来函。局方按照《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及《教育暨青年局教学人员通则》的规定,对当事人提起纪律程序,并已依法作出处分及将处理结果向廉政公署作书面通报。教青局将会持续邀请廉政公署举办讲座,以提高人员依法行政和廉洁奉公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