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文化局重申:在文物建筑上涂鸦或刻画属违法

18.07.2015  12:03

   根据第11/2013号法律《文化遗产保护法》,望德堂坊内大部份的建筑物皆属於被评定“望德堂坊建筑群”的组成部份,近日文化局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位於望德堂坊区内的美珊枝街五号及其附近建筑物的外墙均被大幅涂鸦,破坏了建筑物外观和整体形象。文化局对此等行为予以强烈讉责,重申在文物建筑上刻画或涂鸦等行为,已涉嫌违反《文化遗产保护法》第35条的规定,倘令该等建筑受损,更会负上刑事责任,文化局将报警处理及追究赔偿。

  文物建筑是全澳市民珍贵、无法复制及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必须致力维护及弘扬,文化局呼吁市民应重视及爱护澳门珍贵的文化遗产,若发现任何此等行为,须即时通报文化局或报警处理。文化局将继续透过不同渠道广泛宣传,加强市民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同时亦会加强文物巡查的力度,与巿民共同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