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委员会举行平常全体会议 

11.05.2016  17:48

文化遗产委员会於五月十一日(星期三)在澳门文化中心会议室召开本年度第二次平常全体会议,由社会文化司司长、文化遗产委员会主席谭俊荣主持会议,讨论《全澳第一批不动产评定》意见谘询及介绍文化局二零一六年对具文化价值建筑物进行修复之工程项目。

为有效保护本澳具重要文化价值而未列入“文物清单”的不动产资源,文化局於去年十二月十六日开展《全澳第一批不动产评定》,并已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廿八日至二零一六年二月廿五日(共六十日)期间对有关的待评定不动产进行公开谘询,透过举办谘询会、问卷调查、网上意见收集等多种方式徵集社会意见;另外,目前亦已完成十项待评定不动产之业权人的意见谘询。故此,现阶段根据《文化遗产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的要求,听取文化遗产委员会对是次不动产评定工作的意见,并进行不记名投票。

会议上,十六名出席的文化遗产委员会委员一致认同当中九项不动产列为文物,包括雀仔园福德祠、福德祠(大码头街)、福德祠(石墙街三十四号)、福德祠(河边新街一百三十一号)、城墙遗迹(近加思栏马路一段;近若宪马路一段;近西望洋圣堂一段)、中西药局旧址(草堆街八十号)、叶挺将军故居、市政牧场旧址及市政狗房、西坟马路六号房屋(蓝屋仔)。对於亚利鸦架街二十八号房屋则有三名委员认同,十三名委员不认同其列入文物。文化局将结合委员会的讨论结果、公开谘询及不动产所有人的意见等作综合分析,於今年底前公布最後结果。

另外,文化局亦介绍了二零一六年对五项具文化价值建筑物进行修复之工程项目,包括南巫围入口围墙、九澳旧痲疯病院建筑群(一间房屋)、善牧会大楼、河边新街福德祠(下环街)的修复工程,以及对先锋庙开展电力系统更换工程,总预算约为二百万澳门元。委员会对工程一致认同,并建议以善用公帑为原则,合理控制费用;如超出预算,当局需向委员会提交报告解释。

出席会议的包括文化遗产委员会副主席吴卫鸣、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代表林韵妮、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顾问林晓白、文化遗产委员会秘书长蔡志雄、法务局局长代表梁美玲、文化局代表文化遗产厅厅长梁惠敏、土地工务运输局局长代表黄慧桦、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主席代表城市设施维修处处长李华苞及委员刘永诚、刘哲明、李莱德、李业飞、谭志炜、林发钦、吕泽强、林智超、何嘉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