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公布《澳门大学员工宿舍制度、於珠海设立研究院、筹备发展基金》专项审计报告 

09.02.2015  15:12

  审计署公布《澳门大学员工宿舍制度、於珠海设立研究院、筹备发展基金》专项审计报告,就澳门大学在运作和管理上的三个专题进行审计,并提出相应的审计意见和建议。这是审计署继2013年1月发表《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建设费用估算》专项审计报告之後,第二次就澳门大学的具体问题展开专项审计。

审计署指出,澳大作为一所公立教育机构,大部份的运作经费来自政府每年的预算拨款,以2013财政年度为例,预算拨款金额达1,204,768,165.97澳门元,占澳大年度总开支1,407,929,286.21澳门元之85%以上。除拨款予澳大外,特区政府早前更直接投入超过103亿澳门元於横琴兴建澳大新校园。由於澳大日常运作所涉公帑金额较大,其对於公共资源的运用更应兼顾效益及公平公正。

审计结果显示,澳大以内部规章只规範大学内的员工,不涉及大学以外的人为由,把《澳门大学人事管理规章》视为不对外产生效力,没有於《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公布,结果引致违反《澳门大学章程》及《澳门大学人员通则》相关规定的情况出现。

在员工宿舍制度方面,澳大除了为工作性质需要的住宿式书院工作人员提供免费宿舍外,亦让其他不需履行任何额外职责或义务的合资格教员及职员申请租用宿舍。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5月31日,获批入住宿舍的217个持有澳门身份证的人员,於2013年12月31日,共32人在澳门有自置住宅物业,当中5人更持有2个住宅物业。审计报告指出,由於澳大的建筑群全数由公帑承担建设,日常营运开支主要来源自特区政府的预算拨款,因此,澳大在公帑使用上,须遵循第41/83/M号法令善用政府共公资源原则,以及配合特区政府的政策。按照特区政府使用公帑提供福利房屋政策的一贯原则,均只是向没有物业的市民及政府雇员提供协助。然而,澳大运用公共资源,为已持有物业的教员及职员提供额外住所,除了不配合特区政府福利房屋政策的原则外,亦明显有违善用政府资源的原则。

审计署就澳大於珠海设立研究院的过程进行审查,报告披露澳大希望於内地设立科研基地,藉着与内地院校竞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提升其教学人员的学术认可地位及澳大的知名度。澳大校董会於2011年8月24日作了明确决议 “通过澳门大学以独资有限公司的形式在珠海设立科研基地”。 但是,研究院最终改以澳大教职员的个人名义举办,并采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模式设立。根据澳大解释,认为校董会的决议只是容许澳大在内地设立研究院的大方向,没有对其设立模式作规範。审计结果显示,澳大除了未有根据校董会议决的模式执行在珠海设立研究院的工作,更未有适时向校董会报告相关工作的安排及分析当中利弊,直至审计署於2014年发出观察报告後,澳大才於2014年11月26日校董会会议上报告研究院之实际情况。珠海澳大研究院已向内地不同单位申请研究经费,至今获批合共2百多万元人民币款项。审计报告指出,澳大因欠缺法律赋予有效监管及控制权利,在研究院的营运上必然承担一定程度的风险。

在筹备发展基金方面,澳大在筹备成立澳大基金会向外界收取捐款时,由始至终只考虑以个人名义透过《民法典》成立澳大基金会的模式,并没有考虑其他模式成立澳大基金会,更没有分析各种模式的相关利弊,造成澳大基金会成立之後是一个在法律上完全独立於澳大的私法人。澳门大学发展基金至2013年已取得捐款达7.76亿澳门元,连同投资及其他收入,该基金於2013年年终累积有8.22亿澳门元的净资产。审计报告指出,澳大现时所采用设立澳大基金会的模式,导致澳大无法对澳大基金会进行监督及控制,亦无权干涉澳大基金会的运作,支持澳大发展的捐款是交予一个与澳大没有直接法律关系的基金会进行管理,增加了澳大在捐款管理及使用上的各种潜在风险。

审计署透过综合评论指出,是次审计结果,反映澳大於资源运用方面,与特区政府甚或整体社会於善用公帑及公共资源应有的原则与态度有所不同,令个别设施或业务运作未能发挥应有的效益及存在不必要的风险。澳大在处理筹备於内地成立研究院,以及於澳门成立的基金会的事宜上,均未顾及法律上各种设立模式的利弊,最终在未经深入分析的情况下,选择与本身完全没有法律关系的模式成立,结果使澳大错失以适当的法律措施设立机构的机会。澳大作为一所已被法例赋予行政、财政及财产等自主权的自治机构,必须为本身运作上的管理行为负责,从关键源头把关,确保按照谨慎使用公帑原则制定自身未来需求及规划新校园建筑,以确保日後能够善用相关公共资源。

审计报告指出,尽管澳大拥有一定的自主权,但在使用公共资源时更应审慎考量,合理分配,力求避免滥用资源或权力,向社会各界及莘莘学子树立现代化管理的良好榜样。审计署建议澳大在处理重大决策时,必须加强法律意识,重视公共机构行之有效的工作常规,尽量作出妥善而便於监管的安排,排除各种潜在风险。

报告较早前已呈送行政长官,公众可於审计署网站(http://www.ca.gov.mo)下载报告全文,或於明(10)日办公时间到本署免费索阅。